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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政協原主席王隆慶被提起公訴

惡人姓名: 王隆慶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主席

2020年2月29日消息,陜西省漢中市政協原主席王隆慶嚴重違法被提起公訴。

王隆慶,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陜西省洋縣人。其主要履歷:2002年1月至2009年3月,歷任勉縣縣委副書記、副縣長、縣長、書記;2009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漢中市副市長、常委;2016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漢中市政協主席。王隆慶在任職勉縣主要領導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07年7月3日,勉縣公安局副局長王衛斌、國保大隊王靜、黃沙派出所所長朱振海等十多個警察,從勉縣婦幼保健院門診部將薛麗君綁架到黃沙派出所,並非法抄家,拿走私人物品,後轉移到勉縣看守所迫害。在看守所,薛麗君被刑訊逼供,戴上腳鐐、手銬,雙腳離地捆綁在鐵椅子上,2天2夜沒有休息,7天沒吃沒喝,她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導致冠心病突發,因生命垂危才被親屬接回。

◎2008年7月8日中午11點,勉縣法輪功學員芳清香在縣城西國道108公路武侯段公路上行走,被武侯派出所警察董傑、肖平與國保大隊警察趙學、王靜等人綁架和非法抄家。芳清香家裏被翻得一片狼藉,她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芳清香是勉縣三糧液酒廠下崗(失業)工人,丈夫去世,債務累累,母女二人相依為命,生活艱難,只因為修煉法輪功而受到迫害。芳清香後被非法勞教,被關押在陜西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12/參與迫害法輪功-陜西省六名中共官員遭惡報-452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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