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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寧波市市長盧子躍遭報被判無期徒刑

惡人姓名: 盧子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市長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原中共浙江省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1.47億余元,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被立案審查,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盧子躍簡歷:二零零一年,任義烏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零五年四月,任臺州市委常委、秘書長,二零零六年七月任臺州市委常委、臨海市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五月,任麗水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市長;二零零九年一月出任市長;二零一一年三月升麗水市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三月,五十一歲的盧子躍升任浙江省政府副省長。同年,他調任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

盧子躍同其他落馬官員一樣,在任臨海市委書記、麗水市委書記及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曾在當地積極推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參與迫害法輪功,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要幫兇。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在監獄中被酷刑折磨、被迫害致傷、致殘、親人所受精神折磨,盧子躍是負有領導和主使的責任,難辭其咎,罪責難逃。

一、在臺州臨海市任市委書記期間(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零八年四月),發生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案例:

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一日,臺州臨海市吳素英、吳素美、吳素月、吳飛行、馮和平、王端善、王健偉、王麗麗、良維新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邪惡綁架,吳素英、王莉莉被分別非法判處八年和四年徒刑;吳飛行被非法判處四年徒刑;王端善、王建偉被分別非法判處二年和三年。吳素美、吳素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審判長:朱勝。

二、麗水市在九九年前,修煉法輪功的人數眾多,因此浙江省政法委將其視為眼中釘,殘酷迫害。也因此搞抹黑法輪功的活動會議次數在浙江省最多最頻繁,麗水市委也積極支持配合省委,在此還建了省洗腦基地,發生了很多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對此盧子躍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盧子躍任麗水市委副書記、麗水市委書記期間(二零零八年四月至二零一三年三月),發生的主要迫害案例有:

1、二零零八年七月,麗水市文化廣電局為所謂“迎奧運、保平安”舉辦文藝廣場巡演,專用大篷車設臺到處下鄉巡回演出,內容都是誹謗、攻擊大法與師父以及法輪功學員。性質極其惡劣,迷惑了很多世人。

2、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下午,邱秀娥在新建鎮雙川管理區給她丈夫的學生施益敏講真相,施益敏送走邱秀娥後,便向雙川管理區書記李文彬舉報了邱秀娥;八月六日,縉雲縣“六一零”惡黨徒及縣國安、新建鎮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邱秀娥家,將她綁架(擡走)並抄家,抄走電腦、U盤等私人物品;八月二十七日邱秀娥被非法逮捕,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縉雲縣邪黨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後上訴到麗水市中級法院,被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邱秀娥被非法判重刑,其中一個原因是邱秀娥在零八年六月三日揭露迫害的文章中曝光了當地現任“六一零”頭目樓忠強的罪惡,樓對她懷恨在心,就利用手中的權力發泄私憤,在背後指使法院對邱秀娥重判。

3、二零零九年五月份,麗水市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和浙江省政府防範和處理×教問題辦公室聯合搞“錢江潮”杯反×教攝影比賽活動征稿啟事。七月十四日,浙江省政法委在麗水舉行了攝影比賽的頒獎儀式。攝影比賽主要內容記錄了近年來浙江邪惡610系統迫害法輪大法和省內法輪功學員的惡劣行徑以及他們精心編造的騙局謊言,毒害無辜世人。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們都被邪惡欺騙利用參加了這次比賽。

4、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至七月十四日,麗水縉雲縣法輪功學員周偉芬、陳正法、楊成、劉海燕被麗水地區政法委夥同縉雲縣政法委及公安非法抄家綁架;曾金球、陳素英在二零零九年九月被綁架。陳正法被綁架時,被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六一零”非法抄走三臺電腦。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54歲周偉芬被麗水法院非法枉判九年;57歲劉海燕,被非法判刑八年;60歲曾金球,被非法判刑八年;57歲陳素英,被非法判刑四年。

5、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縉雲法輪功學員施漢亮將麗水公檢法及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有關人員電話、手機號碼上網,就為此,被邪惡之徒非法判刑三年。

6、縉雲小筠洗腦班是浙江省政法委在麗水市委配合下辦的洗腦基地,一九九九年至今已辦了多期,多少年來一直有全省各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在裏面。裏面有的房間很黑,沒有光線,墻壁還釘了很厚的海綿(這種酷刑表皮正常但內裏已傷的很厲害,是非常陰毒的迫害手段),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在法輪功學員面前惡毒的謾罵師父,誹謗大法,破壞學員的正信,惡毒的逼迫學員寫所謂“轉化書”。據知情者透露,縉雲縣洗腦班於二零零九年開始內外改建,圍墻被加高了一倍,從外表看就是一座黑監獄。美其名曰:“縉雲縣法制學習中心”,以遮世人耳目。黑監獄裏有警察、邪黨幹部等人員,有一人還說出自己是醫生。已知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曾被綁架到洗腦班的法輪功學員有:陳兆群、胡南翠、杜蘭蕊、周立敏、桂安、應松女、潘玉丹、趙淑珍、陳明興、胡南葉、呂雪芬、蘇梅、丁天貴、潘淑姜、茂鳳、月仙、周愛女、鈄設胡、周曉芬、周愛珍(六十六歲)、葉菊雲(七十二歲)王官德、謝兆旺、應禹娟、施瑞蓮、丁紫杏、鈄淑仙、陳春仙、文英、王淑純、賴相南……

7、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六十歲縉雲法輪功學員陳成興被外地公安夥同麗水市警察綁架,並非法抄走電腦主機等許多其他大法資料,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被秘密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同時被秘密非法判刑的還有約四十多歲李周娥(女)十年,李周娥也是被外地公安夥同本地公安綁架,並被非法抄走電腦打印機等;被秘密非法判刑的還有淑珍,被冤判五年六個月。

8、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下午,麗水市蓮都區“邪教小組”(從屬“六一零”)在當地一所中學進行所謂“反X教宣傳月”活動,要求學生現場宣誓、家長代表上臺作承諾發言,並發所謂承諾卡、鼓動承諾簽名等。該“六一零”還合夥印制了大量的誣蔑法輪功的手冊,向全區校園、家長散發。該手冊還唆使他人惡告法輪功學員的言行,並明碼開出五十至一萬元賞金。

9、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麗水市法輪功學員沈燕霞被麗水政法委及公安非法綁架、抄家,後又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經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了。除此之外,她還遭受過無數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蒙受殘酷迫害,直至夫妻離異和家破人亡

10、二零一二年六月五日,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胡南玲,在七月五號被非法逮捕。在這期間,胡南玲一直絕食反迫害。六月二十六日左右,胡南玲被腳鐐、手銬送至縉雲縣人民醫院灌食,情況危急。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上午九點多,浙江省縉雲縣法院對胡南玲第二次秘密開庭,宣判三年零六個月。

11、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三至十一月中旬左右,麗水市國保610先後綁架十幾名法輪功學員到水東洗腦班進行迫害。周愛珍、範士榮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麗水看守所。十二月二十四日,範士榮被迫害出心臟病取保候審。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麗水市蓮都區法院對66歲周愛珍(曾多次遭邪黨迫害)冤判三年九個月;七十三歲的葉菊蕓冤判三年六個月。

三、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寧波市政法委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很多,不少地區法輪功學員被抄家、勞教、判刑,有的被迫流離失所。尤其在盧子躍任寧波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二零一三年五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發生的迫害案例更多,是寧波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洗腦騷擾人次最多的一年。

在此奉勸所有曾經或正在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政府各級官員,立即停止迫害,立功贖罪、悔過自新,現今天象劇變,世人覺醒,迫害法輪功的惡人紛紛遭惡報,請不要步盧子躍後塵。真善忍無罪,公道在天地。請為自己及家人留下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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