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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江西撫州市臨川區區長方百春遭惡報獲刑七年

惡人姓名: 方百春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區長

二零二一年六月,原江西撫州市臨川區區長方百春以受賄罪被鷹潭市中級法院判刑七年,處罰金幣五十萬元。

方百春,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浙江淳安人,中共邪黨黨員。

方百春在擔任撫州市臨川區區長、副區長期間(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當地法輪功學員陳永清、趙朋、夏季萍等人遭非法判刑;方百春擔任撫州市崇仁縣縣委書記期間(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當地法輪功學員王高香被枉判。方百春是上述兩地主政官員,對發生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8/17/江西多官員遭惡報-細查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實權人物-447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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