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朱崇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局長
原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崇明,因包庇殺人犯被開除公職。
原鳳城市公安局副局長李楠,因經濟犯罪被判刑。在李楠在出事之前,法輪功學員給他講過法輪功真相,但李對此不以為然,不同情法輪功學員,並表示中共迫害法輪功是對的。李母對法輪功學員也不善。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告訴民眾法輪大法是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佛法,不是中共媒體造假宣傳的那樣。如果人人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就不會出現社會上這麼多殺人犯罪、貪汙腐敗的亂象。
古人雲: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人做什麼事情都得承擔,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好事得善果,做壞事得惡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後,參與迫害的中共高官和各級政府、公檢法司人員頻頻遭報,有的還殃及家人。
附:鳳城市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部份官員名單:
1、王全文,政法委書記,被自行車撞死;
2、陳世琦,公安局長,被判刑十年;
3、張鎮,公安局副局長,被判刑十年;
4、關文超,公安局副局長,腦出血死亡;
5、韓全林,公安分局局長,傳染上流行性出血熱(俗稱“鼠疫”),醫治無效死亡;
6、王國強,市委書記、市長,被判刑八年;
7、高俊,市委書記,被判刑十年;
8、丁文波,政法委書記,患腸癌;
9、鞠傳傑,鳳城法院院長,被判刑七年;
10、鐘繼恩,公安局政保科科長,被判刑十八年;
11、董長允,政法委書記,被中紀委調查;
12、石桂萍,鳳城市婦聯宣傳部部長,曾主辦”洗腦班“,被面包車撞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17/迫害法輪功-遼寧鳳城公安局多名局長遭惡報-440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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