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紀凱平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原公安局長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道)據大陸消息,吉林通化市政協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長紀凱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已經被查。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任通化市主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長以來,紀凱平是當地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的推手、操縱者。他任職通化市公安局長長達八年,任副市長達四年,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犯下累累罪行。
紀凱平,男,漢族,一九六三年十一月生,吉林汪清人,曾任吉林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指揮中心指揮長。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公安局長。二零零八年二月,任通化市長助理、市公安局長。二零一一年八月,任通化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二零一五年八月任通化市政協書記,市公安局長。
一、報復、騷擾“訴江”的法輪功學員
二、法輪功學員逄增德堅持信仰遭中共迫害
三、法輪功學員金敏多次被迫害
四、用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作惡者逃不過善惡報應之理。上天慈悲,給行惡者悔改的時間,如不醒悟悔改,終將會遭到懲罰。不是不報,時候未到。願所有還在參加迫害法輪功的政法委、公檢法各有關單位和社區人員,停止參與迫害,抓緊機會將功補過,給自己與家人留條後路。否則,下場可悲,悔之晚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30/吉林通化市原公安局長紀凱平遭報被查-433030.html
(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道)吉林省通化市政協原中共黨組書記、主席紀凱平,在吉林省公安廳、通化市公安局系統任職長達十六年,直接參與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紀凱平的惡行遭致惡報,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被開除公職、立案審查;二零二二年八月被起訴;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被以受賄罪判刑七年,罰金一百萬,受賄所得被沒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15/原吉林通化市公安局局長紀凱平遭惡報獲刑七年-469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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