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明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主任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六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陳文英,與人講大法真相,被洛水鎮尚家場社區副主任李明構陷,洛水鎮派出所警察將陳文英綁架,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是陳文英被非法拘留到期的日子,陳文英又被洛水鎮派出所從拘留所劫持到看守所迫害,同時被非法刑事拘留。最後陳文英被非法判刑三年。
別的法輪功學員給李明講真相,講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希望他不要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同時告訴他善惡必報的道理,等到遭了報應時,後悔就晚了。李明卻說:“我不怕遭惡報,不要給我講憲法、法律,我就聽六一零的”(一九九九年元兇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下令成立的一個法外機構,稱為“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 ”,以及其執行機構,簡稱“六一零” 辦公室。)
由於李明的執迷不悟,遭惡報,二零一九年冬,發病,身感不適,經查患了癌癥。二零二零年春,李明去世,死時五十七歲。
可悲,不信善、惡必報的天理,到頭來沒有後悔的機會。希望現在還在參與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不要再重復李明所走的不歸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30/參與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中共官員遭惡報-415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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