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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迫害法輪功 廣東梅州大小官員遭惡報

惡人姓名: 鄒乃鵬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局長

6、鄒乃鵬,男,1994年左右至2004年10月擔任梅州市興寧市公安局局長(2002年8月開始兼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1999年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鄒乃鵬指揮興寧市公安警察迫害該市大批法輪功學員,許多興寧市學員被非法關押、被劫往洗腦班、被非法勞教。如2000年4月15日,興寧市六位法輪功學員到北京上訪,在京遭綁架非法關押約一個星期後,被興寧市公安局警察劫持回興寧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期間,鄒乃鵬下令興寧市刑警隊惡警對法輪功學員溫春如、廖海英、劉利飛、林玲玲、黃紅英等人實施毒打、跪掃把柄、潑臟水、戴手銬腳鐐等酷刑迫害。之後,鄒乃鵬升任梅州市政法委副書記。2005年12月,其被通報因對當年8月7日發生的興寧大興礦難負重要領導責任而被撤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25/參與迫害法輪功-廣東梅州大小官員遭惡報-415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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