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聯系我們

河南許昌市中級法院朱建英、公安局孫剛傑等遭報

惡人姓名: 朱建英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道)據二零二零年五月消息,河南省許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朱建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被查;許昌市中級法院原四級高級法官王新耀也遭惡報被查;許昌市公安局副處級幹部孫剛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禹州市法院副科級審判員張利卿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人在做,天在看。表面上,他們因為貪腐,在政治鬥爭中被剔除,實際是遭到了天譴。

一、許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朱建英、法官王新耀被查

據2020年5月21日消息,河南省許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朱建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被查;許昌市中級法院原四級高級法官王新耀也遭惡報被查;人在做,天在看。表面上因為他們貪腐,在政治鬥爭中被剔除,實際是遭到了天譴。

朱建英,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許昌市建安區人,1993年7月—2004年9月,歷任許昌市中級法院書記員、助審員、正科級審判員、刑二庭庭長、審委會會員、刑一庭庭長; 2006年12月後任許昌市中級法院副院長、中共黨組副書記。

王新耀,男,漢族,1958年8月出生,河南舞陽縣人1997年12月—2003年6月,許昌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2003年6月—2010年5月,歷任許昌市中級法院刑二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賠償辦副主任、正科級審判員; 2018年8月,在許昌市中級法院退休。

朱建英、王新耀在許昌市中級法院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執行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仇視大法,打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團體,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違法違憲,枉法維持冤判,致使許昌幾十位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無罪被投入監獄遭受殘酷迫害,給本人及其家庭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對此朱建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僅舉幾例:

1、白鴻敏被無故抄家判刑四年

2011年6月28日早上六點,以許昌市國保大隊許艷麗為首、南關派出所等約八、九個警察到法輪功學員白鴻敏家敲門被拒。惡警叫來撬鎖公司的人撬開房門,進行抄家,搶走筆記本電腦等私人物品,將白鴻敏夫婦綁架,又將房門貼上封條,致使兒子放暑假回來無家可歸。妻子陶智麗(九中優秀化學教師)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警察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編造偽證,2011年11月下旬,魏都區法院對白鴻敏非法開庭,判刑四年,他上訴後,被許昌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12月投入河南新密監獄迫害。

2、禹州李梅榮、李巧存、朱巧芬遭誣判

2011年6月26日,禹州市法輪功學員李巧存、李梅榮被禹州西城派出所警察汪峰濤、宋明剛等綁架,在禹州市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後,7月4日被轉到禹州市看守所。2011年12月2日遭禹州市法院非法庭審,律師作出有力的無罪辯護,但禹州市法院仍於2012年1月13日對兩人非法判刑,李梅榮五年,李巧存四年。倆人上訴後,被許昌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於2012年3月8日被劫持到新鄉監獄迫害。

2011年7月18日,禹州市洪暢鎮法輪功學員朱巧芬因講真相被非法抓捕,警察羅織證據,朱巧芬被非法判刑三年,上訴後,被許昌中級法院維持原判,投入監獄迫害。

3、清除邪惡展板王秀珍遭誣判

二零一五年九月下旬,許昌魏都區政法委“六一零”在向陽路附近安裝了多個詆毀誣蔑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宣傳欄,毒害世人。十月十日晚上,法輪功學員王秀珍女士在向陽路清除邪惡展板時,被蹲坑的便衣警察(西關派出所的)綁架,被抄家,幾天後被非法批捕,關押在許昌市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魏都區法院對王秀珍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為王秀珍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並要求當庭釋放。但法院對律師的正義辯護不予采納,二零一六年七月十四日對王秀珍非法判刑三年。王秀珍上訴後,被許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八月十一日被劫持到新鄉女子監獄。

4、贈送神韻晚會光盤倆位善良婦女遭誣判

許昌市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張翠蘭(五十七歲)、李秋菊(五十五歲)女士2014年6月12日下午,在東城區鄧莊鄉崗王村向世人贈送享譽世界的神韻晚會光盤時,遭人構陷,被許昌東城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榆林拘留所。十三天後,東城區公安分局辦案警察任偉濤以她們倆曾被非法勞教過,將她們倆又劫持到許昌市看守所,7月10日被魏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2015年2月,魏都區法院在不通知家人的情況下非法開庭,李秋菊、張翠蘭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倆人上訴後,2015年7月被許昌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8月13日投入新鄉監獄迫害。

5、因訴江 王春迎再次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王春迎因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被非法判刑三年。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王春迎遭警察毒打,臉被打腫了,眼睛腫的瞇成一條縫;她還被戴上背銬,警察往背銬裏塞瓶子,瓶子都碎了;警察還拿鐵棍敲王春迎的腳踝骨,腳和腿腫得走不成路。

二零一五年六月,王春迎向最高檢郵寄了對迫害法輪功元兇江澤民的控告狀。同年七月底,王春迎因訴江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並強迫抽血和按指印後被放回。二零一六年九月十四日,王春迎再次因為訴江,被順店鎮派出所警察多人闖到她打工的地方將她綁架,並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王春迎因為一紙訴江信而被非法庭審,北京來的律師為王春迎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五月,禹州市法院對王春迎非法判刑三年。她上訴後,被許昌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九月被投入新鄉監獄。

6、善言勸警察 屈春榮遭判刑五年

屈春榮,女,六十六歲,許昌市退休職工,因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公檢法人員迫害,曾在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二年七月因講真相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西關派出所警察在街上非法抓捕了四名當地法輪功學員,其中三人都是七十多歲的老太太。剛從監獄回到家中不長時間的屈春榮女士得知消息後,懷著善心善念,到西關派出所給辦案警察講法輪功真相,這些警察不但不聽真相,反而直接將六十二歲的屈春榮女士扣留關押,又羅織罪名,與公檢法相互勾結利用,再次以“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屈春榮女士非法判刑五年,罰款3000元。屈春榮上訴後,被許昌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原判。善良的屈春榮女士已於二零一七年底被再次投入新鄉監獄遭受迫害。

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人間的是非善惡標準,敗壞了社會道德,同時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使所有的中國人都成為了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本應該是維護正義和公道的,而在這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他們無視法律,在610的背後唆使下昧著良心,踐踏法律,執法犯法,扮演著可悲、可恥的角色,如還不懸崖勒馬,當正義回歸、報應來時,等待他們的也將是可悲、可恥的下場。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二、許昌市公安局副處級幹部孫剛傑遭報被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3/河南許昌市中級法院朱建英、公安局孫剛傑等遭報-408890.html


>> 惡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