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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判15年

惡人姓名: 鄧恢林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道)據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消息: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鄧恢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被查。
鄧恢林,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三月生,湖北武漢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二零一五年六月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市長等。

鄧恢林在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位置上走馬上任的二零一五年,恰好是中國司法機關“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出臺,法輪功學員實名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的罪行。然而,中央政法委不但沒有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反而操控“兩高”采取違法的手段將舉報人的名單交給當地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對法輪功學員騷擾、綁架迫害,許多參加“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許多人被非法判刑。

在鄧恢林任職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的二零一七年,中共“十九大”召開前,中央政法委指令各省市執法機關執行“敲門行動”。“敲門行動”要求地毯式逐個排查所有在一九九九年時煉法輪功的法輪功學員,盤查還煉不煉了,人人過篩。

在“訴江”及“敲門行動”中被大批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案例都發生在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鄧恢林在任期間,鄧恢林對迫害全國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鄧恢林在任職宜昌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宜昌市五位法輪功遭綁架、構陷、誣判。宜昌市西陵區法院二零一四年四月中旬,對法輪功學員胡宗智、仇敏、劉再美、劉艷萍、謝厚美非法開庭,非法判五位法輪功學員3-4年。

二零一三年九月至十二月份期間,宜昌市政法委操控宜昌市公安局及下轄分局、派出所大面積全市範圍跟蹤,監視,電話監聽法輪功學員。十月二十三日,宜昌市三峽大學機械系副教授、法輪功學員胡宗智、仇敏一同遭到宜昌市西陵國保夥同三峽大學校保衛處綁架、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事發前,兩人各自家中遭到斷電,門鎖被撬。胡宗智因修煉大法二零一三年底被三峽大學開除公職。胡宗智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沙洋範家臺三監區受盡折磨和屈辱,他血壓很高,二百以上,有病殘鑒定證,還要每天被強勞十二小時以上,惡警李勇不斷給他加任務,“包夾”強行讓他每天吞下大量不明藥物,吃藥如吃飯,使他身體短時期內發的很胖,反應遲鈍,強迫他每天寫“思想匯報”,不允許他與任何人講話等等。

法輪功學員仇敏也被三峽大學開除公職,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範家臺八監室,期間不斷遭受各種非人的精神與肉體上的酷刑折磨,被監獄逼寫“五書”。

宜昌市政法委指揮操控司法系統采用名為“司法e通”系統,對在黑名單上的法輪功學員的手機進行GPS定位,二十四小時監控,要求對快遞業的主管機構,根據黑名單對法輪功學員的快遞郵件進行非法拆封檢查、並對宜昌市進行嚴密的“網格化管理”上述這類邪惡的控制手段得到邪黨中央“文明辦”的青睞,二零一三年,給宜昌封了個全國文明城市的稱號,全國各地都有邪黨政府部門人員來宜昌進行所謂“學習取經”。

古籍《太上感應篇》有雲:“禍福無門,唯人自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作為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的鄧恢林本應是匡扶正義,卻助惡為虐,最終都躲不過人間法律的究責與天理的終極懲治。

在此,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人員,應該懸崖勒馬、停止迫害,退出中共、贖罪自救,及早為自己的未來預留後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17/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遭惡報落馬-407793.html
重慶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判15年

(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道)據大陸河北消息,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當天河北省保定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處以400萬元人民幣的罰金。
鄧恢林於二零二零年六月被查,去年一月初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同月下旬被逮捕。當時官方通報指鄧恢林在中共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等等。

鄧恢林,男,漢族,一九六五年三月生,湖北武漢人,二零一零年十月任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四年十月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二零一五年六月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七年七月,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副市長等。
鄧恢林在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位置上走馬上任的二零一五年,恰好是中國司法機關“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出臺,法輪功學員實名依法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控告迫害元兇江澤民的罪行。然而,中央政法委不但沒有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反而操控“兩高”采取違法的手段將舉報人的名單交給當地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對法輪功學員騷擾、綁架迫害,許多參加“訴江”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許多人被非法判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9/25/重慶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判15年-449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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