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志斌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廳長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道)據中共官媒報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自殺身亡。
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於內蒙古,曾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赤峰市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李志斌五十歲剛出頭,卻蹊蹺自殺身亡。生前,他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氏犯罪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李志斌在包頭東河等地的公安系統任要職,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開始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法輪功學員劉文麗,54歲,原包頭鐵路客運公司退休職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和管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包頭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幾天就被迫害致死。親屬提出看人,被無理拒絕,610和公安部門還逼家人盡快火化,毀屍滅跡、掩蓋犯罪事實。
二零一二年七月初,包頭市法輪功學員秦永明、周哲林及包頭市薩拉齊醫院楊俊平醫師被當地警察綁架。當時,在李志斌的慫恿指揮下,包頭市610、國安國保大隊聯手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間斷的進行跟蹤、蹲坑、綁架,非法勞教多名六、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
李志斌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調入赤峰市任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任職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這一年中,赤峰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為嚴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親自授意下,前後抓捕了敖漢、紅山區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
十月末,李志斌下令各地警察大面積的抓捕、綁架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民眾。
據明慧網報道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五年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被綁架157人,至少有282人被騷擾、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的有96人,被洗腦班非法囚禁的六人,八人被非法判刑,被迫害離世一人。
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殿林、張悅舫夫婦被非法判刑,七十多歲的徐殿林被非法判刑七年,現在赤峰第四監獄裏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劉瑞芹、趙艷敏母女實名控告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綁架,被非法判刑後,被投入了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趙艷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
潘麗娟女士是赤峰元寶山區建昌營鎮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寶山區警察以訴江為借口上門騷擾,綁架了潘麗娟,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財物,室內被翻得一片狼藉。潘麗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內蒙古女子監獄後,潘麗娟曾長期遭受酷刑迫害。
迫害法輪功學員是嚴重的侵犯人權,不但違反了中國的憲法和相關法律,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瘋狂迫害只能加速惡報的到來,那些參與迫害的罪惡黨徒們正在一個個的遭受惡報,李志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年紀輕輕因罪惡深重而招致了惡報。
連日來,內蒙古政法、公安系統高層惡報頻頻。短短四、五天之內,四個高官遭惡報,其中三個被抓,一名自殺身亡。
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涉嚴重違紀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副政委劉慧東和治安行動大隊副大隊長於蕓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邢雲曾擔任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書記等職。
惡報是一個接一個,那些仍在參與迫害的內蒙古政法、公安、610 系統的官員,捫心問問,對法輪功學員你們欠了多少血債,如不停止參與迫害,下場是一樣的悲慘至極啊。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廳長趙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殺人、受賄等多項罪名執行死刑。
希望那些仍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員們,立即清醒,停止迫害,否則都是一樣的罪責難逃,重者殃及子孫後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4/內蒙公安廳副廳長李志斌自殺-生前曾迫害法輪功-376647.html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上吊自縊,身亡時年五十一歲。
李志斌生前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為了名利、為了升官,不分善惡正邪,使眾多無辜的善良人被投入監牢,有的被迫害致死,多個完整的家庭被迫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李志斌一手欠下這累累血債,罪孽深重。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發起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後,李志斌在包頭東河等地的公安系統任要職。二零零二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五月李志斌任包頭公安局東河分局副局長,二零零六年五月到二零零九年一月任包頭公安局東河分局黨委副書記、政委,是包頭東河區主導迫害的罪魁禍首。二零零九年一月直到二零一五年一月,李志斌開始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他是包頭一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
包頭東河區法輪功學員劉文麗,五十四歲,原包頭鐵路客運公司退休職工,於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晚被包頭市東河區公安分局和管區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包頭市看守所迫害,短短十幾天劉文麗就被迫害致死。親屬提出看人,被無理拒絕,610和公安部門還逼家人盡快火化,毀屍滅跡、掩蓋犯罪事實。
當時,在李志斌的慫恿指揮下,包頭市610、國安國保大隊聯手嚴重迫害法輪功學員,不間斷的進行跟蹤、蹲坑、綁架,非法勞教多名六、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
李志斌於二零一五年一月調入赤峰市任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中共黨委書記,任職到二零一五年十二月。這一年中,赤峰地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極為嚴酷。自二零一五年七月初,被中共邪黨謊言毒害的赤峰警察,在李志斌的親自授意下,前後抓捕了敖漢、紅山區等十四名訴江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五年八月,赤峰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張麗梅因依法控訴江澤民,被松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張麗梅被勒索、威脅。張麗梅在這次被綁架迫害的驚嚇恐懼中,身體健康狀態越來越糟糕,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張麗梅拋下年僅十七歲的孩子含冤離世,終年五十二歲。
赤峰松山區法輪功學員徐殿林、張悅舫夫婦因控告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九月被綁架,夫妻都被非法判刑。七十多歲的徐殿林被判七年,現在赤峰第四監獄裏遭受迫害。赤峰喀喇沁旗劉瑞芹、趙艷敏母女實名控告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被抄家綁架,被非法判刑後,被投入了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趙艷敏被非法判刑四年,其母親劉瑞芹被非法判刑兩年。
潘麗娟女士是赤峰元寶山區建昌營鎮人,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元寶山區警察以訴江為借口上門騷擾,綁架了潘麗娟,並搶走法輪功書籍和大量私人財物,室內被翻得一片狼藉。潘麗娟女士被非法判刑七年,被投入內蒙古女子監獄後,潘麗娟曾長期遭受酷刑迫害,包括被毆打、電擊、不讓睡覺等。潘麗娟十幾歲的兒子從此失去了母愛,在痛苦中打發著日子。
當時李志斌無論聽從了誰的命令,聽了、做了,這個罪責他就得承擔,這是逃脫不了的。三尺頭上有神靈。盡管無神論在毒害著百姓,人已經不太相信神的存在,但是對於擺在面前的一些事實也不得不讓人深思與警醒。
當年的李志斌身為赤峰百姓的父母官,如果李志斌借這個機會替百姓著想、多做善事,上天自會佑護他從而有更大的福報。然而,李志斌是只想一味的向上爬,利用手中的權力打壓法輪功民眾、助紂為虐,討好上司,因此自損了德行與福份,招致厄運纏身上吊自縊,這就是 “人行惡之,天必懲之”。
現在看到的李志斌只是在世間表面上遭受的報應,李志斌實質上承受的天譴不知有多麼的嚴厲和可怕。
近期,內蒙古政法、公安系統高層惡報頻頻。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孟建偉(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涉嚴重違紀被捕;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消息,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公安局副政委劉慧東和治安行動大隊副大隊長於蕓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內蒙古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邢雲曾擔任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政法委書記等職。
中共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原市長湯愛軍遭惡報一家三口均被判刑。二零零四年湯愛軍擔任呼倫貝爾市委副書記、市長,在呼倫貝爾市湯愛軍對法輪功學員犯下了重罪。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六日,湯愛軍被調查。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被判刑十二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六日,湯愛軍的兒子湯聰因犯“受賄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刑兩年三個月。一月二十四日,湯愛軍的妻子王榮傑犯“受賄罪”被判刑四年。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前廳長趙黎平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被以故意殺人、受賄等多項罪名執行死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白志明,因受賄、貪汙、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槍支彈藥,被判處死緩,緩期二年執行。二零一三年九月,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副書記兼任“610辦公室”主任楊漢忠被判處死緩。
惡報頻頻,驗證著善惡因果報應不爽。迫害法輪功的官員遭惡報的太多了,這些被查、被判、死於非命的官員,無一例外,都是曾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現今中共內部已經是無官不貪,無官不腐,這一點都是心知肚明,而且貪汙的金額、數量令老百姓瞠目結舌。可是為什麼有些貪官被查,而有的就沒被查呢?這是個值得引人深思與警醒的問題。細細思量:會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就是被查辦的這些人,為了撈取政治資本,曾經積極參與對法輪功、對修煉真善忍好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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