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尹建業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七月一日】據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消息,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尹建業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當局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據早前的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報道,尹建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這裏對尹建業在迫害法輪功的罪業方面進行簡要曝光與對尹建業遭厄運的因果做關聯性分析。
一、尹建業長期擔任迫害法輪功的省級政法委書記要職
尹建業,男,白族,一九六三年生,雲南大理人,曾任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賓川縣副縣長、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州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三月起,任雲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起,尹建業任江西省副省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江西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在任上被查。
尹建業在雲南省、江西省,連續八年時間(二零一三年八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擔任了省政法委副書記、書記,追隨中共邪黨作惡,禍害兩省,積極主導迫害了雲南省、江西省法輪功學員,對雲南、江西兩省範圍內發生的迫害法輪功事件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罪行直接而重大(詳見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原江西省副省長、政法委書記尹建業遭惡報被查》一文),以下羅列尹建業在任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案例的簡要內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6/7/1/江西省政協副主席尹建業被開除公職-511867.html
尹建業,男,白族,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出生,雲南大理人。從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開始,任江西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尹建業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開始擔任江西省政法委書記。據明慧網報道,從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江西省政法系統對以下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尹建業作為政法委書記負有主要責任。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報道,南昌市江鈴汽車集團的退休職工、法輪功學員余翠花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南昌市新建區法輪功學員袁國香被非法判刑七年。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一日報道,江西省九江市永修縣法院對該縣被綁架的七名法輪功學員下達判決通知,付淑嬌、朱國興被非法判決三年零三個月,葛玲、魏姓學員被非法判決四年,郝慧蘭、李正林、朱芝英被非法判三年。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三日報道,江西省貴溪市法輪功學員黃紅強,因訴江遭貴溪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27/江西省政法委書記、南昌市委書記遭惡報被免職-344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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