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馬勇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七日】(明慧通訊員大陸綜合報道)八月十九日,廣受關註的湖南省益陽市原市委書記馬勇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馬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此案所牽出的九名益陽市公檢法人員也於同日被判刑。
古語講“善惡之報,如影隨形”。透過馬勇被查處的表面原因,將其在迫害法輪功期間的所作所為翻開,不難發現,馬勇今天的處境其實是他多年來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報應。
主政益陽期間 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嚴重迫害
馬勇,男,出生於一九五七年一月,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任益陽市委副書記、代市長;二零零七年一月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任益陽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益陽市市委書記。其後,馬勇轉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
馬勇擔任益陽市委書記的五年(二零零八年三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也是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的五年。在馬勇與益陽市“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的操控、縱容下,益陽市所屬各區及沅江市、安化縣、南縣、桃江縣各級中共人員緊跟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邪惡指令,殘酷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制造了許許多多的罪惡:上百名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抄家、關押、劫持到洗腦班的迫害,多人被勞教、判刑、酷刑折磨、流離失所,許多家庭因此承受了許多原本不該承受的苦難,甚至家破人亡。
馬勇追隨江氏集團對“真、善、忍”信仰民眾的打壓,不僅助長了社會道德風氣的敗壞,同時導致當地的司法環境日趨黑暗。各區縣(市)警察淪為漠視法制與人權、戾氣十足的司法打手,其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抓捕,常常形同黑社會綁票,手段極其惡劣。
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晚,沅江市公安局及下屬多家派出所將張清泉、田炳炎、吳雲林夫婦、汪志偉夫婦等六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抄家。其中76歲的張清泉老人被從床上強行綁上警車,當時適逢寒冷的天氣,老人身上僅穿著一件單衣,連鞋都沒讓穿。70多歲的吳雲林老人在被非法抓捕時,吳雲林的鄰居親眼目睹他被警察暴打。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中午,警察撬門闖入桃江縣三堂街鄉郭家洲村法輪功學員郭和平的家,當時郭和平本人不在家,家中無人,警察將郭和平家的櫃子撬開,把所有書籍、資料一掃而光後揚長而去。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法輪功學員莫其兵去八旬老人匡環元女士家中做客,適逢益陽市資陽區“610”夥同公安局不法人員到匡女士家上門騷擾,警察不分青紅皂白將莫其兵綁架並劫持到看守所。遭無辜關押十五天後,莫其兵又被資陽區公安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後因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才得以獲釋)。僅僅因為人家去做客就判其“勞教”,資陽公安之荒唐可見一斑。
益陽市法輪功學員李夢賢、龍定權生前均曾遭到益陽市安化縣梅城鎮派出所警察嚴重迫害。二零零九年六月六日晚,李夢賢等二十名法輪功學員在龍定權、肖敬青夫婦家中遭警察綁架,李夢賢遭梅城派出所警察刑訊逼供,被毒打致七竅流血。龍定權被強迫在誹謗法輪功的材料上簽名。李夢賢、龍定權精神受到巨大損傷,回家後身體每況愈下,兩人分別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含冤離世。離世時,兩人均不到五十歲。
十多年來,以法輪功學員為特定對象的“轉化”(放棄“真、善、忍”信仰並詆毀法輪功及其創始人)、洗腦一直是江氏集團的主要迫害手段之一,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轉化率”被中共列為各級領導的政績考核指標。馬勇任職期間,益陽市政法委、“610”積極追隨江氏集團,花巨資辦洗腦班迫害所屬各區、縣(市)法輪功學員。位於益陽市秀峰公園易家灣的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教育中心”,實質上是非法拘禁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的黑監獄。法輪功學員吃喝拉撒被限制在一個房間裏,由“610”雇專人24小時貼身監控,沒有半點人身自由,而更邪惡的是,強制洗腦的恥辱與痛苦所帶來的精神傷痛。有的學員冤獄剛滿,還沒與家人見上一面,就被劫持來此;有的學員被從在工作場所或家中綁架,正常工作與生活受到嚴重幹擾。其中,馬勇主政的二零一零年、二零一一年均為益陽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學員最猖獗的時期。
益陽市“610”還指使社區或單位人員到居民家簽字,詆毀法輪功,蠱惑民眾遇到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或發放真相資料時要立即報警。聲稱舉報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三百元。以此在民眾中煽動仇恨,用金錢來誘騙世人參與迫害。以上對法輪功的迫害行徑均發生在馬勇任期之內。
多行不義 終成階下囚
“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馬勇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同年十月八日,馬勇被逮捕;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馬勇被提起公訴。八月四日湖南省紀委發布通報,宣布對馬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九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對馬勇受賄、濫用職權案作出了一審判決。馬勇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馬勇犯罪所得折合人民幣共計368萬余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檢方指控,馬勇在擔任益陽市市長期間,濫用職權違法決定返還578.85萬元土地出讓金,在擔任益陽市委書記期間,濫用職權造成中央財政專項資金360萬元被用於支付企業欠款,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三年間,馬勇利用其擔任的益陽市市長、益陽市市委書記等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與個人牟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向馬勇行賄的人員包括益陽沅江市原市長肖勝利(二零一五年八月初落馬)、安化縣原縣委書記楊光鑫與益陽市大通湖區原區長梁成立。
除了前述犯罪事實,馬勇還違法幹預命案致重罪輕判。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四日,益陽市“香港城”發生了一起故意殺人的重大刑事案件。在該案辦理過程中,馬勇收受行兇者胡氏兄弟親屬賄賂,對此案多次進行幹預,益陽市多名公檢法官員遵照馬勇的要求,對胡氏兄弟二人予以袒護,導致該案重罪輕判,殺人兇手得以逍遙法外,影響極為惡劣(涉案的益陽市赫山區法院原院長謝德清等九名公檢法公職人員亦於八月十九日全部被判刑)。
而據大陸《南方周末》等多家媒體披露,馬勇私生活腐化墮落,長期與多名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他曾將一名普通的酒店服務員情人提拔為國家公務員,另一名情婦開了茶樓,是他的“第二個辦公場所”。馬勇其人其事,再次見證了一個被反復驗證的事實——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是自身道德極其敗壞、缺乏良知底線的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馬勇受賄、濫用職權案在郴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當日,出現在被告席上的馬勇,滿頭白發,老態蒼然,與昔日風光時的模樣形成鮮明對比。中共官媒報導,在大量的事實證據面前,馬勇在法庭上放棄了自我辯護,並當庭向益陽人民道歉,表示內心的愧疚。不知法庭上的馬勇,在做懺悔時,可曾想到那些被他所傷害的法輪功學員及其親屬?……
結語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修煉,鼓勵人們相信神佛的存在及善惡因果,從精神上向傳統道德回歸,最終達到與“真、善、忍”的同化。“真、善、忍”是宇宙的根本特性,也是宇宙最根本的大法。任何物質、任何物體、任何生命包括人,一切都是由“真、善、忍”宇宙的特性、宇宙的法造就的。整個宇宙的佛道神都在維護著“真、善、忍”宇宙的法,仇視“真、善、忍”的生命,天上的佛道神能放過他嗎?那他還有未來嗎?……其實,今天中國大陸所有發生在世人身上的人禍、天災、惡疾,都有其更深層的原因。
馬勇的人生,折射出的正是一個生命仇視“真、善、忍”,迫害修煉人所帶來的可悲後果。如果其不能真正悔悟,看清自己在這場迫害中所擔任的不光彩角色,挽回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巨大損失,那麼,馬勇將來所面臨的,還不止是眼前的這點報應。
明慧網消息,二零一六年七月下旬,益陽市又有陳小輝、劉利雲、郭和平、彭菊芝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目前,四人均被非法關押在益陽市第二看守所,構陷四人的材料已分別移送至南縣檢察院及資陽區檢察院。
所有參與構陷陳小輝、劉利雲及郭和平、彭菊芝的公檢法人員,馬勇的遭遇還不足以令你們警醒嗎?!善惡到頭終有報。可知,今天你們“審判”法輪功學員時的起訴書、判決書,就是將來清算你們時的罪證。千萬不要等到惡報來臨,才後悔莫及呀!在此也正告所有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懸崖勒馬,趕快停止迫害,將功贖罪,這才是唯一的出路。
附:馬勇落馬後所牽出的益陽司法腐敗窩案刑期一覽表
益陽司法腐敗窩案刑期一覽表
姓名 原職務 罪名 刑期
謝德清 益陽市赫山區法院原院長 徇私枉法罪 2年
周力軍 益陽市赫山區檢察院原公訴科科長 徇私枉法罪 3年
王茂華 益陽市赫山區法院原副院長 徇私枉法罪 1年6個月
劉非 益陽市赫山區法院原刑一庭庭長 徇私枉法罪 2年
李欣健 益陽市赫山區檢察院原公訴科副科長 徇私枉法罪 1年4個月
譚毅夫 益陽市公安局資陽分局原副局長 濫用職權罪 2年
黃治國 益陽市公安局資陽分局禁毒大隊原大隊長 濫用職權罪 2年
傅力可 益陽市第一看守所原所長 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2年6個月
楊超 益陽市第一看守所原警察 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2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7/湖南省益陽市市委書記馬勇遭惡報被判刑-336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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