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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三河市迫害法輪功者遭惡報實例

惡人姓名: 吳顯國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委書記

吳顯國,男,一九五六年八月生,原石家莊市委書記、市長,三河新集鎮小王莊人。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打壓迫害法輪功時升任廊坊市常務副市長,在以後任廊坊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對廊坊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零五年三月任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
零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在石家莊召開的民族工作會議上,吳顯國講話中誣蔑法輪功。散會後,法輪功學員時向東向吳顯國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吳顯國問是哪個局的,答是民族宗教事務局的。一會兒,竄出幾個便衣當著吳的面將時向東按倒在地,強行綁架,之後警方還綁架了時向東的丈夫劉新,並非法抄家,導致時向東被非法判刑三年,劉新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八年四月,吳顯國召集較大範圍人員參加的邪惡會議,部署二零零八年四月到九月迫害法輪功,要動用上萬人在各街道、廣場、小區、廠礦企業各單位布控;各商業單位及街道、廣場、小區一律安裝攝像頭;搞株連,各級單位層層立責任狀。

吳顯國在石市任職期間,對石家莊地區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罪不容恕。二零零八年九月,因三鹿奶粉事件,吳顯國被免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8/15/河北省三河市迫害法輪功者遭惡報實例-332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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