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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黃桂生被判刑

惡人姓名: 黃桂生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黨委書記

黃桂生,男,一九五五年三月出生,二零零一年八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任株洲市公安局(邪)黨委書記、局長,是期間迫害株洲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黃桂生調任湘潭市公安局(邪)黨委書記、局長,是期間迫害湘潭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二零一零年一月,黃桂生任湖南省公安廳副巡視員(副廳級)。

黃桂生在株洲、湘潭兩地公安局任職期間,不僅利用職務之便,搞權錢交易,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系,而且,一直賣力充當中共江氏集團的打手,迫害法輪功學員,先後在兩地策劃、部署了多起綁架法輪功學員、破壞真相資料點的惡性事件,多名法輪功學員因此被非法勞教、判刑,有的現在還在監獄遭受折磨,有的現在已被迫害離世。

多行不義必自斃。二零一一年十月,湖南省檢察院對黃桂生立案偵查。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黃桂生在湖南湘西自治州中級法院受審,檢方指控,黃桂生故意包庇明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的人不受追述,情節嚴重;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九年期間,利用擔任株洲市公安局書記、局長,湘潭市公安局書記、局長的職務之便,受賄三百九十二點七萬元。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九日,黃桂生被以徇私枉法及受賄兩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6/湖南長株潭地區多名官員迫害法輪功遭惡報-323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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