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黃朝慶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書記
日前,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行賄罪,對石家莊市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黃朝慶(正處級)決定逮捕。黃朝慶,男,一九六五年一月出生,安徽碭山人,曾任石家莊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市維穩辦主任。
在二零一四年“四二五”前兩、三周,石家莊公安和六一零系統層層開會,逼迫基層公安和610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所謂取保候審回家的要求每天到派出所報道;對“黑名單”上的要上門做“工作”, 上面有專人檢查監督“工作”是否做到位了,迫使公安和社區人員放下手頭正常工作,全力投入對法輪功學員“維穩”,有上門“看看”的、有找工作單位施加壓力 的、有給家人打電話央求幫忙“做工作”的。在此過程中,石家莊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長李新樂和石家莊市委六一零頭目黃朝慶都是具體犯罪的執行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9/中共基層官員迫害法輪功-惡報如影隨形-306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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