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孔繁英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前司法局長
孔繁英,原冠縣縣委副書記,一九九九年七月她首當其沖督導迫害,是中共在冠縣迫害法輪功的元兇,先是其小兒子在縣城西大轉盤處開車,鉆進停在路邊的大汽車底部而死亡;接著她大兒子無證駕車,把北陶鎮的一位農民撞死,死者的家屬幾十人穿麻戴孝,到她家哭喪,她急忙把大兒子送進“監獄”保護起來。
兩個兒子都出事看似偶然,實因其迫害法輪功給家人帶來災禍。可是孔繁英不醒悟,繼續參與迫害。二零零零年冬天,她剛開完迫害法輪功的會議,在冠州賓館小會議室南邊的平地上,把腿摔斷了。
二零零五年,孔繁英還受到中共司法部的表彰,結果,惡報連連。她的大兒子搞婚外戀,弄得家裏雞飛狗跳。她的丈夫患上嚴重的糖尿病。她本人退休後,情緒很不穩定,經常發脾氣,現在精神狀態更糟,時而處於失控狀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山東公安、司法、監獄官員遭惡報實例-305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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