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桂模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底,山東省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政法委書記兼經區公安分局局長李桂模被宣布撤職。
李桂模在任職期間,對經區國保大隊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這裏僅舉兩例:
二零一二年五月,經區法輪功學員馬麗娜等人因講大法真相遭綁架。其家人去公安局時,被以所謂“擾亂辦公場所秩序”的罪名非法拘留十天。當馬麗娜的家人將經區公安局告上法院時,經區公安局在法庭上播放其偽造剪輯的監控錄像,並讓其雇傭的門衛報假案、做假證。經區法院則枉法裁判。
二零一二年二月,經區國保大隊張威生等人身著便裝,私闖法輪功學員梁彩玲家。為了能將梁彩玲綁架走,這夥惡警將梁彩玲的胳膊“卸”下(使胳膊脫臼),致使梁彩玲痛得一點也不能動了。梁彩玲的丈夫上前勸說,惡警拿出一個專用槍,朝其丈夫和兩位鄰居噴射不明藥物,三人頓時覺得眼睛、鼻子難受,不斷地抹著眼淚。惡警對梁彩玲連拖帶拉,把她的外褲全都扯脫到腳跟處,梁彩玲只剩下褲頭,躺在遍地都是雪的地上。
李桂模因違規購買、享用超標車和單位私設小金庫等問題被拿下,這也是上天給他的警告,人作惡就會受到懲罰,他參與迫害法輪功,迫害佛法修煉人,將遭至更嚴重的天懲。
奉勸威海公安系統那些至今仍執迷不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贖罪,別再步李的後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6/中共各級官員迫害法輪功遭惡報-30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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