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郎明傑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保衛科科長
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時,復員軍人朗明傑任水利二處保衛科科長,在那之前,他父母是法輪功學員,特別是他父親每天都很辛苦的天不亮就拎著自己家的錄音機到煉功場播放煉功音樂,和大家一起煉功,當時他父親和母親年事已高,但身體非常的健康,從不拖累兒女,也為國家節省了不少的醫藥費。應該說郎明傑多多少少對法輪功有一定的了解,但在權欲的驅使下,他沒有抵擋得了金錢、名利和地位的誘惑,違心地追隨江氏流氓集團配合阿城公安局、610、繼電器派出所及街道辦對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特別是他父母因其阻撓而放棄修煉,最後身體出現異常而離世。
二零零零年,在全市辦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期間,朗明傑逼迫本單位的法輪功學員寫“不修煉的保證”,不寫就要送洗腦班。過後法輪功學員向郎明傑講真相,讓他趕快醒悟,但他不知改過。
二零零一年元旦期間,朗明傑從長春回來的路上,因車禍,雙腿膝蓋以下骨折,朗明傑對這個上天的警示置若罔聞,繼續助惡為虐。
二零零二年大年期間,法輪功學員為了讓世人明白大法真相,插播電視講大法真相,遭惡人構陷。郎明傑給公安部門提供情況,致使一法輪功學員被冤判五年,在大慶監獄遭到嚴重迫害,一只耳朵失聰。
郎明傑道德敗壞,他經常上夜總會嫖娼,到處借錢包養女人,債臺高築,並於二零零四年年初在一次大清查時被抓捕,後被關押在阿城看守所。單位和家屬花了不小的代價把他保出來,後來妻子與他離了婚。
二零零五年大年前,郎明傑在密山市興凱湖一家酒店喝醉了酒,在興凱湖寒冷的冰面上死亡。年後單位人開始上班,單位找不到郎明傑。一個多月後,水利二處接到興凱湖當地公安通知:郎明傑自殺身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9/30/哈爾濱市阿城區水利二處惡人的惡報-298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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