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喻秀文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審判監督庭庭長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道)撫順市清原法院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及各法庭庭長:譚希宏、喻秀文、劉俊傑、高維、趙居昆、尤宏偉、劉相軍等十多人被帶走調查;副院長林克俊在逃。
清原縣是個名不見經傳的小縣城,為什麼偏偏清原縣法院的貪腐敗露了呢?表面原因看,是因為遭到民眾的舉報,但實質上,是因為賣力迫害法輪功遭到的惡報。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五年來,清原縣法院配合政法委、610邪惡部門參與迫害法輪功,七十一歲的老太太鄭洪英被秘密判刑四年,庭長隅(音)秀文、劉俊傑等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責任人。
鄭洪英老人,清原縣南口前鎮耿家堡村人,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在南口前鎮王家堡村黃金蔔民組講真相時,被村民李國華惡告,遭派出所所長和兩名警察綁架。李國華已遭惡報身亡。
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清原縣法院對鄭洪英非法開庭。鄭洪英表示做好人無罪。鄭洪英家屬聘請北京律師所王律師為其辯護,法庭上王律師指出:法輪功學員鄭洪英由於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疾病全無,講自己煉功的感受、因而宣傳法輪功真相、法輪功材料等活動屬於個人自願行為,符合中國《憲法》三十五條,三十六條、四十一條等規定,並沒有傷害到任何人,更沒有破壞了哪一個法律的實施。清原縣檢察院李靜根據《刑法》第三百條起訴鄭洪英沒有法律依據,王律師要求法庭無條件釋放鄭洪英。
縣檢察院所謂的公訴人李靜堅持起訴鄭洪英,清原縣法院所謂的“合議庭”後來秘密判刑四年。
這三名副院長全部涉案)、庭長隅(音)秀文、辦案人員劉俊傑對鄭洪英的誣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副院長張永義、王維先、高維等都是“合議庭”成員。
在鄭洪英被非法庭審以後,親屬們了解到,清原檢察院的公訴人李靜在法庭所提供“證詞”是公安警察先寫好的假“證詞”,警察惡告者李國華照抄下來作為“證據”來陷害鄭洪英,並不是他本人所願,當時李國華並不知道寫這些是幹什麼用的?因此鄭洪英的親屬及法輪功學員去清原法院反映真實情況,找到法官劉俊傑等人,結果法院不但不聽,反而叫來縣國保和腰站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了反映真實情況的三名法輪功學員王南方、關艷、陳淑華,陳淑華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南方、關艷被非法勞教。
至少有三十九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給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造成巨大傷害,特別是對孩子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其中法輪功學員徐大為、盧廣林、張友金、劉青春、冀龍被迫害致死;劉洪昌等被非法判刑後失去了家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8/3/撫順市清原縣法院11名法官遭惡報被審查-295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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