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要軍
性別: 男
職位:
四川冕寧縣國安警察要軍,多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還毒打老年婦女法輪功學員,不僅自己遭到報應,還禍及家人。
目前知道的要軍至少參與了以下幾例迫害:
1、二零零一年三月八日,西昌法輪功學員毛開明、伍文秀、嚴素瓊在冕寧縣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劫持到冕寧白山辦拘留所,被惡警要軍毒打。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毛開明,伍文秀被冕寧縣公安局和西昌市公安局六名惡警關入了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過程中,未向她們出示任何手續。
2、二零零二年九月,因為冕寧縣另一法輪功學員寫信中談到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徐孝香的名字,信件被國安偷拆,徐孝香被縣公安局國安警察、縣六一零一群人、國安要軍、趙麗(女)強行綁架,非法關進冕寧縣看守所。徐孝香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後,被迫寫了“不煉功的保證”,家人被勒索一千元後才被放出,至今未還。因為此事被迫害的還有盧開國、蹬三輪車的楊××(不煉功)、王芹、盧曉紅、尚慶齡,每人被勒索二千元到三千元。
3、二零零八年五月,冕寧縣國安要軍等夥同防暴大隊一車人,強行把徐孝香綁架到公安局,徐孝香家裏安的接收鍋蓋被拆,大法書、資料、擺在商鋪裏買的信封也被抄走,徐孝香被強行照相,之後徐孝香被非法關進冕寧縣看守所八個多月,在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國安多次非法提審。國安構陷材料報到縣檢察院,縣檢察院又非法起訴到縣法院,縣法院非法判徐孝香三年,徐孝香不服並上訴到涼山州中級法院(家人為徐孝香請了律師,花了六、七千元),中院改為判三年緩四年。徐孝香的家人為營救她,托情找關系花掉五、六萬元。
二零一二年,要軍自己的兒子把他的親生母親(要軍的妻子)殺死,慘不忍睹,成為冕寧縣特大新聞。不久,要軍又遭到車禍,這些都是上天在警告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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