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國華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村民
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王家堡村黃金蔔民組村民李國華,不到四十歲。因惡意舉告講真相的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做買賣賠了三十多萬元錢,二零一三年上半年,李國華喝農藥自殺身亡。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清原縣南口前鎮法輪功學員鄭洪英講真相時,被村民李國華、趙晶夫妻、王紅梅、戴××等人誣陷到派出所,隨後,鄭洪英被清原縣國保大隊和南口前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撫順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九日,鄭洪英被清原縣法院非法判四年刑期,鄭洪英老人因此而遭四年的冤獄。期間,法輪功學員找到李國華夫妻講明真相,李國華夫妻也答應出庭為鄭洪英作證,可是開庭時,卻找不到李國華夫妻了,原來是李國華夫妻被清原縣國保警察恐嚇,害怕,不敢出庭了。
結果,二零一三年上半年,李國華遭惡報自殺身亡,這是善良人不願看到的事情,但是善惡有報是天理,跟隨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天理不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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