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吳五洲
性別: 男
職位: 局長
2007年9月至2009年期間,吳五洲在任湖北大悟縣公安局長期間,指揮和直接參與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致使多名法輪功學員傷殘。
這期間,吳五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等。吳五洲被開除黨籍、開除工作處分,並被判刑5年。
中共官場幾乎無官不貪,中共懲辦的貪官都是在其邪黨內鬥中的失勢者,被拋出來作為中共“反貪”假戲的犧牲品。原公安局長吳五洲鋃鐺入獄,其根本原因是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報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0/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安、政法委、610人員遭惡報-257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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