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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康縣公安局科長李亞飛遭惡報死亡 連累家人遭殃

惡人姓名: 李亞飛
性別: 女
職位: 出入境辦公室科長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縣公安局出入境辦公室科長李亞飛,女,現年三十九歲,在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約十一時,家中突然起火,李亞飛及十四歲的女兒窒息死亡。

李亞飛原任太康縣公安局政保股副股長,自一九九九年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積極賣力,多名法輪功學員被李亞飛參與罰款、判刑、勞教,由此被提升為國保大隊教導員。

二零零零年春,李亞飛夥同其他兩名警員將三名法輪功學員分別送至開封、鄭州勞教迫害,一路上辱罵法輪功學員太癡迷。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期滿釋放,接回後又被投入太康縣看守所超期關押十三個月,當封金林接到六一零主任趙慶明的通知釋放時,李從中阻攔並意在繼續超期關押,其是執法犯法,並說;你 “把他放出來,你看不給你翻騰出來點事”。

二零零八年,李亞飛被提升為太康縣公安局出入境辦公室科長期間,繼續作惡刁難、背地舉報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夜晚,家中起火,李亞飛遭惡報,窒息而死,還連累十四歲的女兒,被火燒死,體無完膚,印證了天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定要報。”

在此揭示出這個觸目驚心的事實,法輪功學員深深地為她遺憾,她在無知中執行上級的指令,泯滅了自己的良知,最終遭受可怕的懲罰,陪上自己的生命,還連累了年幼的孩子,為自己所做的一切付出“沈痛的代價”。

中國從來就有“善惡必報、天理昭昭”的說法,共產黨欺騙人民說這是迷信,象李亞飛這種不幸的人就自己以身試法了。人,應該有人的起碼良知,應該有人的善良本性。善勸還在參與迫害的人立即停止作惡,彌補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的損失,為自己留下一個未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6/迫害法輪功-本人惡報-家人遭殃-249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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