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肖得青
性別: 男
職位: 大隊長
肖得青,男,六十三歲左右,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三年間,任湖南省衡陽市國安局大隊長,衡陽市江東區(現更名為珠暉區)政保科科長,衡陽市粵漢派出所所長。二零零三年退休,遭惡報,得肺癌,二零一一年七月死亡。
肖得青在任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大肆進行非法抄家、綁架、威脅並訛詐財物,在其手中被非法判刑和勞教的法輪功學員達幾十至上百人,其中有的被迫害致死,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妻離子散、家庭破裂。在肖的淫威下,有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了修煉,甚至充當起了猶大。
肖得青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斑斑血淚、罄竹難書。在肖躺在病床遭報期間,法輪功學員懷著慈悲的胸懷,對其講真相、勸其棄惡從善。而肖卻一意孤行,死不悔改,最終丟掉了自己的性命。
善惡有報是每個生命的始終。希望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能從肖得青的身上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為自己選擇一條正確的人生道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6/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公檢法人員遭惡報-246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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