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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盡心機迫害法輪功學員 反陷牢獄

惡人姓名: 鄭煥明
性別: 男
職位: 林業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吉林省琿春林業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鄭煥明,男,現年五十歲。從二零零七年擔任國保大隊大隊長以來,鄭煥明一心想要撈錢、向上爬,但在本單位主管迫害法輪功,並無油水可撈,因為林業局只有一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而且已退休離開居住地琿春,在延吉市陪女兒讀書。然而,這並不能“難倒”鄭煥明,他絞盡腦汁,欲加害該法輪功學員。

一方面,鄭煥明利用老鄉的關系偽善的對該法輪功學員說:不會象前任一樣去迫害她;鄭煥明把該法輪功學員的慈悲當階梯,多次登門騷擾。他還利用一切關系,包括親屬(他的姑父)多次到該法輪功學員娘家監視、騷擾。鄭煥明還指使該法輪功學員的鄰居張茹霞(張茹霞的姐姐與鄭煥明是同學)做內線,掌握該學員的所有個人情況(如手機號碼、節假日去哪裏,平時與誰來往等等)。

另一方面,鄭煥明向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匯報自己如何有能力,取得了法輪功學員的“信任”,謊報該法輪功學員如何如何,以監視、監控該法輪功學員為由,在林業局黨委、公安局長的支持下,獲取資金及方便條件,實則為他自己在延吉辦產業所用。

在鄭煥明的積極參與下,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琿春林業黨委、六一零、公安局、串通延吉市公安局將該法輪功學員綁架並非法勞教一年。

鄭煥明機關算盡,反將自己和弟弟送進大牢。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鄭煥明因欠債,夥同其弟及好友綁架延邊州林業管理局局長,企圖勒索一百萬,結果被判十一年,罰金八萬,並連累其親弟弟(被判六年半)及好友被判六年。現鄭煥明正在監獄服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20/不法警察機關算盡-反誤性命-2392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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