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黃洪才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書記
二零一零年八月,廣東江門地區鶴山市政法委書記黃洪才,偕同兩個“六一零”(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人員張國華、張國其前往福州,尋找昔日在江門地區被迫害得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欲施加進一步迫害,但未得逞。
黃洪才在返回廣東途中,利用職務之便遊玩,在一家酒店喝酒後,暴死身亡。近幾年以來,黃洪才一直未停止作惡,鶴山市本地所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綁架、入牢的,還有迫害致死的,都是他背地指使所為。
善惡有報是天理,神佛都給了這些人很多自省的機會,但是他們一而再,再而三地不知悔悟。他死後,開所謂的追悼會、火葬,一切都在秘密進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5/230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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