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國安
性別: 男
職位:
李國安,男,四十多歲,原在唐山市遷西縣公安局上班。九九年“七•二零”後,他被中共邪黨利用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在他非法參與審訊、逼供並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的時候,大法弟子曾慈悲的勸善於他:“幹壞事是要有報應的,別跟共產黨走。”他不僅不聽勸告,還一邊獰笑著,一邊惡毒地罵大法師父與大法弟子。2007 年的一天晚上,李國安飯後與妻子去遛彎時,被一輛拉啤酒的貨車撞死。
在這裏奉勸所有至今還在非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參與者們:善惡有報是天理,出了事別認為是偶然的,也別以為自己做了傷天害理、助紂為虐的事就一了百了,沒人知道,所謂“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若你還有良知的話,就停止做惡,別幹傷人害己的蠢事,為你自己,也為你的家人選擇一條有希望和未來的路。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27/215133.html#09122620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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