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鴻賓
性別: 男
職位: 縣委書記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開始迫害大法時,李鴻賓正任河南澠池縣縣委書記,在部署迫害法輪功上不遺余力,在一次會議上要求各單位到北京“把自己的孩子領回來”;九九年八月,強制把本縣的法輪功學員集中辦洗腦班。二零零零年,因為與本縣另一官員爭奪縣電視臺女主持人,導致女主持人和女兒被炸死,被調到河南三門峽市政協任職。二零零八年五月一至三日,李鴻賓與他人開車到西藏搞攝影,途中車翻人亡。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5/12/1782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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