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常青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副院長
常青,河南南陽社旗縣法院副院長。在任期間,大法弟子孫玉波、老安分別被他非法判刑兩年、兩年半。2003年,常青調任新野縣法院副院長期間,一次就非法判了十名大法弟子的刑(李萬鍔,6年;馬德興,5年;趙大敏,5年;那英,4年;田寶富,1年;喬桂霞,3年半;吳紅珍,8年;丁雪梅,9年等,明慧網2003年12月13日曾有報導)。
2004年11月,在其回新野的途中出車禍身亡,死時50歲,正當壯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5/137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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