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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劉炳旺因受賄被判刑

惡人姓名: 劉炳旺
性別: 不清楚
職位: 市委書記

原河南省漯河市委書記劉炳旺,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被河南省高級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判處有期徒刑17年。

劉炳旺,男,河南洛陽人,現年63歲,1999年12月任河南漯河市委書記,在此之前任該市市長、副書記,二零零八年五月在鄭州家中被省紀委和省安全廳雙規,來年十二月被判徒刑。

就是這樣的人一直在跟隨中共的滅絕政策,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在 1999年到2007年其任邪黨漯河市委書記的八年期間,劉炳旺一夥為了保住個人的權和利,拋棄天理良心,用盡極為殘酷的手段迫害善良無辜的法輪功學員,指使手下的宣傳工具惡意造謠誹謗法輪大法,反對廣大群眾信仰“真善忍”道德原則,支持手下的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公安、法院等和下屬各級政府、邪黨機構和有關人員大肆抓捕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累計上千人次,不論男女老少,從十幾歲的學生到七十多歲的老大娘、老大爺都不放過,統統關進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有的甚至被抓六次之多,還有上百人次被關進外地拘留所酷刑折磨,多人被關進外地監獄殘酷迫害。漯河藝術師範優秀教師姚三中和舞陽縣退伍軍人趙國安被送往許昌勞教所迫害致死。

劉炳旺多次親自到迫害法輪功的郾城縣邪黨校洗腦班,鼓動該市“610”頭目楊國貞等人迫害法輪功學員,強迫放棄信仰,該洗腦班用欺騙、恫嚇、拷打、惡意灌食、強迫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強迫寫悔過書和揭批材料,不寫不放人、延長迫害時間、不放棄信仰就勞教等流氓手段摧殘法輪功學員,有一次把一個從農村抓來的老大娘迫害致病危還不肯停手,還派三四個人圍著她謾罵侮辱並恐嚇。

我們提醒參與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邪黨有關人員認清形勢,以劉炳旺為前車之鑒,停止迫害法輪功,善惡報應絲毫不差。積善德、行善事、結善緣、得善果,順天意,退出邪黨組織,在天滅中共之時,不為邪黨作陪葬,保住平安,得到美好未來。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12/25/214897.html#09122419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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