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張春青
性別: 男
職位: 副局長
黑龍江省鶴崗市原公安局副局長(兼第二看守所所長)張春青(61歲,負責主管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拘留所)多次參與綁架、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是第二看守所多次給法輪功學員戴鐵支棍、手銬到支棍上,這是一種慘烈的酷刑。1999年7月20日迫害後,他安排四名兇惡狠毒的犯人打法輪功學員,告訴他們:狠狠地打,啥時打不煉了,就提前放你們回家。因為他發話,四名犯人采取各種惡劣手段虐待折磨法輪功學員,在他負責三所期間,有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一個人逆天而行,如果不及時醒悟,贖回自己所犯下的罪業,天理難容。張春青在2008年夏,心臟手術,上蒼已在警示他。但他沒有從內心醒悟,於2009年3月末,腦出血突然死亡。
希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引以為戒,珍惜生命、贖回自己的未來,切莫釀下人生悲劇。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9/4/11/198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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