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陳重
性別: 男
職位: 書記
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原豐茂林場書記陳重在法輪功學員王新春生前曾殘酷迫害他。現陳重已被開除公職。
在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日,法輪功學員王新春找豐茂林場場長高慶國要回被勒索的五百元錢 (註:二零零零年原林場場長王長岐和書記謝永輝在王新春被非法勞教期間,向王新春的父親勒索的五百元錢)。高慶國和書記陳重及其手下劉廣民、薛森林、吳建民、張成山等人對王新春拳打腳踢,還圖謀把王新春放進棺材裏。
一天,豐茂林場邪黨書記陳重等人闖到王新春家,其中省“六一零”的一男一女,進屋後不由分說就開始對王新春家進行錄像。王新春制止說:“你們自己介紹一下是幹什麼的?為什麼要非法錄像,目的是什麼?是不是要造假?”那女人站在錄像機後面,假惺惺地問王新春:你有什麼需要?王新春說:“停止迫害法輪功,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把非法勒索我家的錢還給我!”這些邪黨的造假人員們不正面回答問題,背臺詞似的說:“你有什麼要求需要政府照顧你嗎?有沒有別的生活來源?”王新春說:“我母親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三年,被迫害得雙腳麻木,家裏的生活只靠母親撿點廢品賣點錢維持生活。我們家的生活怎麼樣,你們不都知道嗎?”這一夥人邊問邊錄錄像,王新春再一次制止:“別錄了,我是修真善忍的,在做好人,不是你們工作的對象。”
金山屯區法輪功學員王新春,二十六歲時被邪黨警察迫害致殘、失去雙腳,此後還不斷地遭到中共警察騷擾、搶劫、關押酷刑等迫害,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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