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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伊通縣惡警趙大偉鋃鐺入獄

惡人姓名: 趙大偉
性別: 男
職位: 副所長

趙大偉,男,三十四歲,原在吉林省伊通縣永寧街派出所任副所長。自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趙大偉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親自對法輪功學員非法蹲坑、跟蹤、綁架、抄家等,致使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多人被綁架,勞教,有的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零二年三月,趙大偉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劉學敏、田俊龍(已被迫害致死)、董維興等學員行刑、逼供等手段加重迫害,更殘忍的是采取車輪戰,把抓來的法輪功學員扒光衣服綁在鐵椅子上行刑。趙大偉還打開窗子凍被扒光衣服綁在鐵椅子上的法輪功學員。北方黃歷二月初,外邊正下雪,這已經很殘暴了,可是這還覺得不夠,還往法輪功學員身上澆涼水,吹扇風,折磨幾個小時之久。因他特別賣力抓捕、行刑、逼供,中共邪黨很賞識他,被提拔副所長。被提拔後,趙大偉更是肆無忌憚的行惡。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趙大偉帶領協警等人采取卑鄙手段蹲坑,將下崗開電瓶車維生、晚上收工回家的王金波綁架,並抄了家,之後非法勞教。在送勞教所的路上,趙大偉還不斷的用鞋底打王金波的頭部。他們知道王金波心臟不好,勞教所拒收,趙大偉就建議國保大隊長王英超給勞教所買煙送禮,勞教所因此關押了王金波。

本地法輪功學員給趙大偉講真相勸善,郵真相資料。但此人利欲熏心,把迫害法輪功當作往上爬的資本;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趙大偉遭惡報。

二零零八年陰歷十一月,趙大偉酒後駕車,在伊通縣第十二中學附近,將騎自行車正常行駛的愛民鄉陳家村李家屯的史有建當場撞死(史有建死時52歲,夫妻在縣裏陪孩子讀書)。為了逃脫罪責,趙大偉用錢打通關系,找人作 “本人不在現場”的偽證,利用警察的身份威逼家屬不許說出實情,給死者家屬20萬元了事,並用錢買通一人替趙大偉本人頂罪。趙大偉本人用錢等手段把此事擺平了,以為萬事大吉了;殊不知善惡有報是天理,不久,此事被知情人舉報,替趙大偉本人頂罪的人被抓,說出實情,趙大偉被雙開,判刑三年。

在此,希望趙大偉原來的同行們,引以為戒,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給自己和家人留條後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法輪功學員如何你們,是天理不容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8/224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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