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羅安榮
性別: 男
職位: 院長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消息指出,懷化市中級法院對衡陽市中級法院原院長羅安榮涉嫌賄賂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羅安榮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其妻唐中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其子羅貝爾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羅安榮,原湖南省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羅安榮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對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的事件負有領導責任。
以下是羅安榮任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當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部分事實:
◎湖南衡陽市周子嫻被非法抓捕,妻子被逼與其離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明慧網報導,衡陽市大法弟子周子嫻於當年三月因揭露江一夥迫害法輪大法的真相,被衡陽市610歹徒非法抓捕,並關押在衡陽縣看守所。他在監獄裏受盡折磨但表現堅定,於七月被非法關押在常德武陵監獄。其妻子因生活的艱辛被迫與他離婚。
◎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再次淪喪職業道德 充當暴政幫兇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報導,十一月十八日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再次淪喪職業道德,對祁東縣四名大法弟子李寶珍、張新發、張選壽、管鶴軍進行了終審非法判刑,不允許任何申辯。羅安榮時任湖南衡陽市中級法院院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5/2/20/湖南衡陽、湖北荊門原中級法院院長被起訴或判刑-490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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