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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謝桂英被淮南市朝陽區派出所迫害致死

惡人姓名: 派出所惡人
受害人: 謝桂英

2000年10月17日晚20:00左右,安徽淮南市朝陽區派出所的警察無故對其轄區內的大法弟子謝桂英家進行搜查(謝桂英,女,32歲,淮南市泉山稅務局職工,後因上訪被單位開除)。謝桂英因保護大法書籍,不願被警察無故帶走,引來群眾圍觀,警察采用欺騙手段,分隔其家人及疏散圍觀人群後,揪著謝桂英的頭發,對其進行拳打腳踢後,強行將謝桂英帶到朝陽派出所羈押。

第二天,18日淩晨,謝桂英因傷重被送到市人民醫院,據醫院目擊者稱:當時謝桂英穿著單薄衣服,躺在木板上,沒有蓋被子,全身發抖,嘴唇幹裂,痛苦異常,但尚能說話、喝水,被三個警察監管,當時未見有任何搶救措施。10月18日上午10時左右,謝桂英離開人世。下午16時,被公安送到市大通殯儀館。

後朝陽區派出所謊稱謝桂英是跳樓自殺。以推卸責任。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0/11/1519.html

皖淮田家庵區稅務幹部謝桂英生前遭迫害的事實

【明慧網8月24日訊】謝桂英,女,30歲,大專文化,生前是安徽省皖淮田家庵區稅務幹部,僅僅因為不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於2000年9月18日夜被警察強行帶走。第二天,家人接到通知說謝桂英在淮南市田家庵區朝陽派出所身亡,並被冠以“畏罪自殺”的罪名。(明慧網曾報道)
大法弟子謝桂英與其母親辛公花都是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當時,其母親辛公花病重,幾近癱瘓,多方醫治,花錢無數,也練過別的氣功,均無效。修煉法輪大法之後,在極短時間內有了神奇的效果,出現了精神飽滿,行動自如的狀態。面對此情此景,先是謝桂英,後又有其他家人都相繼走入法輪大法修煉。

1999年7月,風雲突變,江集團開始造謠、鎮壓法輪功。作為法輪功的親身受益者,她們知道法輪功十分註重修煉者道德修養,必須首先以修德、修心為本,出現像辛公花這樣身體狀態迅速好轉的人不計其數,這麼好的功法怎麼會被這樣對待呢?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抱著向政府說句心裏話的淳樸心態相繼去北京上訪,希望政府給法輪功一個公正的態度,給上億以修德為本的修煉者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謝桂英也在1999年12月中旬去北京上訪。

謝桂英在北京的所有行為就是到政府信訪辦認真填寫了一份“法輪功學員信訪登記表”,在登記表上如實填寫了自己的以上想法,但填完表之後她卻失去了人身自由,隨後被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遣送回來,並被處以15天的治安拘留懲罰。15天滿後,由於她不肯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她又被連續再拘留15天。謝桂英往返北京的費用全是自己承擔的,謝桂英還被強制承擔了遣送她回來的公安人員的費用共3千元。謝桂英曾多次向有關人員索要使用這3千元人民幣的合法收據,但始終未得到。

由於謝桂英的合法上訪被冠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按當時政府的內部原則,謝桂英的工作單位要受到多種株連,包括不能獲得“文明單位”稱號等。萬般無奈,謝桂英原工作的單位給謝桂英以除名處理,這樣,謝桂英就失去了工作。謝桂英的丈夫是一個工商稅務所的負責人,按當時政府的內部規定他得對謝桂英實施多種以“擔保”為名義的監督,還要交給公安部門幾千元的保證金。如此種種,如果這種監管實施不利,謝桂英的丈夫就會受到其它株連制裁。謝桂英的丈夫忍受不了這種狀態,於2000年4月與謝桂英離婚了。謝桂英孑然一身無處住,決定回娘家住。在回娘家之前,已離異的丈夫堅持要與她共同旅遊一次上海,說是彌補當年結婚時的遺憾,回來後已離異的丈夫親自送她到娘家大門口,並叮囑她好好在家呆著,不要隨意外出,並叮囑她有什麼困難隨時找他。她和已離異的丈夫都沒有想到又有新的惡夢開始,因為這一天恰好是4月25日,是不法人員認為的“敏感日”。

有兩個也是法輪功學員的朋友擔心謝桂英一回娘家,有什麼心結和生活上的困難而趕來看望,她們被公安安排的監督者指控為“聚集”。警車、公安蜂擁而至。在鄰人詫異的目光中謝桂英又一次被莫名其妙地送進拘留所。當時處理此事的公安負責人事後說:“我確實沒有證據證明她們在這一天有什麼違法行為,但這一天是4月25日。”

謝桂英再次被拘留後實在不服,她進行了絕食抵抗,公安方面迫於多種壓力,原定15天的治安拘留沒有執行完,謝桂英又被釋放出來,這一天是2000年5月4日。5月11日,謝桂英從拘留所釋放出來剛剛一周。這一天是農歷4月初8,是師父的生日,功友邀請謝桂英到家吃飯,大家在師父的像前鞠了個躬。然後功友的家就被警察和警車包圍了。謝桂英又被關進了淮南市第二看守所,這一次被關押了117天。

在這117天的非法刑事拘留中,謝桂英僅僅因為靜靜地煉了幾個法輪功的動作,曾被兩次戴腳鐐共有一個月之久,她被鞭棍趕著強迫戴著二十公斤的腳鐐在看守所的大院內繞圈行走名為“溜鐐”,她的腳腕被磨得血肉模糊,一步一個血印。

2000年9月4日,謝桂英被以取保候審的名義突然從看守所放出來了,她又回到了娘家。兩周後的一個夜晚,公安又一次毫無理由地把謝桂英帶走。謝桂英拼命反抗,大聲呼救,鄰裏圍觀者眾。她被警察揪著,拽著,扯著頭發拉上了警車,第二天,她的家人接到了通知說她當晚在派出所“跳樓自殺”了。她的母親不相信自己的女兒自殺了,至今還在想方設法尋找殺害她女兒的兇手;群眾也不相信謝桂英自殺了,因為那麼多人看見了謝桂英是被一群警察帶走的,他們認為,那麼多警察在派出所嚴密的看管著謝桂英,謝桂英怎麼有機會自殺呢?但警察說,謝桂英是自殺,而且是“畏罪自殺”。公安局給其家人以5000元人民幣的補償。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3/8/24/561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