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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文娟夫婦被開原市清河區不法分子迫害

惡人姓名: 李猛, 蘭文, 劉方
受害人: 殷文娟, 李願軍(不修煉)

2005年10月26日晚,遼寧省開原市大法弟子殷文娟被清河區紅旗派出所非法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當時與她在一起的不修煉的丈夫李願軍。兩人被綁架後,殷文娟逃過讓她九死一生的折磨,現在被迫流離失所;非人的折磨造成李願軍長時間生活不能自理,並導致了心臟病,一條腿至今仍不能正常行走。手雖然做了手術,但至今仍雙手麻木,此外還伴有神經性頭痛。紅旗派出所扣壓他們的物品、證件、錢至今沒有歸還。

他們被非法抓捕的當晚,紅旗派出所夥同清河區公安局國保大隊一起對她進行非法審訊,所長蘭文使用高壓電棍刑訊逼供,在一無所獲後27日下午將她送到開原看守所。

10月28日殷文娟開始絕食抵制迫害,被看守所強制灌食,上腳鐐鎖在炕鋪上。11月8日殷文娟由紅旗派出所和國保大隊接回清河,住進清河區醫院外科繼續遭受迫害,由國保大隊隊長李猛、紅旗派出所教導員劉方主管。在醫院,殷文娟因向醫生、護士講真相,被一姓周的醫生指使護士打了一針不知名藥物後昏睡了將近一天。住院期間她被多次下胃管灌食,手、腳長期被鎖在床上不能動,並使用導尿管長達二十天。殷文娟始終不配合邪惡。在此期間,外科主任怕承擔責任多次催促將殷文娟轉內科。二十天後國保大隊將殷文娟轉交紅旗派出所,並於12月1日將她轉至清河區二院(一局職工醫院)。在一次強行下胃管時殷文娟出現生命危險不得不輸氧搶救。

殷文娟對非法逮捕、起訴、判刑均拒絕接收。而後被改判為“暫予監外執行”(拒絕簽字)。殷文娟被其家屬接回家時已絕食八十一天,奄奄一息。現已被迫流離失所。

殷文娟的丈夫李願軍(未修煉)因當晚和殷文娟在一起而同時被綁架,並遭到紅旗派出所和國保大隊一夥人的酷刑折磨。第二天,邪惡警察更是變本加厲的刑訊逼供,用七、八根高壓電棍同時電擊李願軍全身,把電棍插到其嘴裏,致使李全身傷痕累累,多處呈黑紫色,頭發燒焦、嘴腫大、臉嚴重變形、雙手麻木、拇指大筋出槽,一條腳步履艱難。即使如此,他們仍沒放棄刑訊逼供。在之後的二十幾天裏,每次提審惡警們對李願軍都進行毒打並惡語相向。由於證據不足,二十六天後李願軍被無罪釋放。非人的折磨造成李願軍長時間生活不能自理,並導致了心臟病,一條腿至今仍不能正常行走。手雖然做了手術,但至今仍雙手麻木,此外還伴有神經性頭痛。紅旗派出所扣壓李的物品、證件、錢至今沒有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