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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英被迫害至死案

惡人姓名: 公安惡人, 新聞聯播節目1999年8月19日責任編輯
受害人: 陳英

陳英之母的一封信

1999年8月19日,中央電視臺播放黑龍江省佳木斯市樹人中學高一二班學生陳英精神恍惚、多次想自殺、乘家人不備跳車身亡,不符事實。
陳英,96年5月得法,深知按“真、善、忍”法理做人,做更高尚的人,善待一切。陳英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助人為樂。在校擔任副班長工作,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文體活動,被評為三好學生、受過各種獎勵,受到師生的好評;在家是媽媽的好幫手,鄰裏都喜歡她。

99年7月22日,中央電視臺播放取締法輪功報導,當晚陳英懷揣700元赴京護法。7月29日在天安門廣場家屬親人找到了陳英,當日中午乘直達佳市的列車。火車停靠秦皇島時,陳英乘家人買東西時下車走了。家屬和秦皇島站聯系沒有找到。陳英到北京後又被抓,送到列車上交給乘警。因車剛進站要兩小時後開走,沒有人管陳英她們,三人乘機就走了。8月2日,陳英又被抓,給送到了駐京辦事處,8月3日晚從辦事處乘機走脫。4日,陳英所在學校校長和校保衛幹事、還有她的父親到北京接陳英撲了個空,找了一周也沒找到,有關負責人對校長、家屬講,等孩子到手給他們去電話。15日,陳英被抓,有關人員沒有通知學校、家屬。16日被押送回佳木斯,途中,2點34分,陳英上廁所,從廁所的窗口跳下車(在京秦線128公裏處),火車開出20裏才停下。列車長、李政委等趕到現場把陳英送到豐潤醫院。

16日晚5點來鐘,公安人員把我從單位帶到公安局,問我煉不煉了,我說了謊話:不煉了(我想見孩子)。等家人趕到豐潤賓館已是17日晚9點多,這才知道真相。李政委講16日晚看著已經不行就拔了氧氣,送到豐潤火葬廠冷凍。18日,中央電視臺委托天津電視臺采訪,我說了假話:徹底不煉了。當天和公安人員一起去了火葬廠,看過屍體,沒有讓看火化,下午2點多離開豐潤。

以前,我對公安、記者采訪說的都是謊話,《三江晚報》登的都是謊言,現在,我要講真話:我煉法輪大法,法輪大法好,邪教的帽子不摘掉,我護法的行為不會停止,李洪志老師做的事是最正的,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使人類道德回升,使修煉者做更高尚的人。今年3月29日,我和女兒一樣進京護法,在沈陽去北京的客車上被查送到遣送站。4月3日,派出所和單位將我押送回佳市、送進拘留所,將我非法拘禁47天。在那裏,我的思想得到升華,明白歪曲有關陳英的事實是對著李洪志老師、對著大法來的,我要為大法說句公道話--法輪大法好。

陳英的母親
200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