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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監獄“裸體區”終年不見陽光
—— 再次緊急呼籲營救大法弟子楊光

惡人姓名: 吉林市監獄惡人
受害人: 楊光

長春大法弟子楊光,50多歲,因堅定修煉而被非法判重刑,並在受到嚴刑逼供的過程中造成下身癱瘓。目前楊光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常年被禁止穿褲子,赤身裸體,每日與監獄的精神病犯人、被打殘的刑事犯人、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犯人相伴。

楊光的以前曾被關在長春市公安局七處,遭惡警嚴刑逼供。惡警們對他施用各種酷刑和毒打,當時右腿被打折,根本不能活動,後股骨頭壞死。楊光當時是被惡警們擡進吉林監獄的,後被關押在吉林監獄老殘監區。楊光現右腿殘疾,腳趾潰爛、變形,目前已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50多歲的人,看上去像老人,頭發花白,瘦弱不堪。

楊光被關在吉林監獄的“裸體區”,常年被禁止穿褲子,赤身裸體。由於下身癱瘓,為了大小便方便,犯人給他“特制”了一個類似殘疾人用的輪椅一樣的簡易的小車。小車四周是用鐵管焊成的,周圍是木板,臀部坐的地方是一個臉盆大小的圓洞,下面是四個小輪。每當楊光大小便時,犯人就推著這個特制的小車,把他送到廁所裏自己方便,就沒人管了。因車的四周圍都是木板,楊光的手根本夠不著臀部,所以每次大便後,也不能擦,終年與異味、骯臟的屎尿相伴。

楊光和監獄的精神病犯人、被打殘的刑事犯人、生活失去自理能力的犯人,在冬冷夏熱、終年不見陽光的裸體區內度日如年。生活條件極其艱苦,睡覺的地方不足60厘米,夥食極差,菜裏根本沒有油。洗澡時,把他扔到水房,用水管子猛沖全身,用帶釘子的托布擦身,還美其名曰“美容洗澡”,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最近楊光被送到省中心醫院後,不但沒有治傷,還加重了迫害,現楊光上肢也被迫害致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惡警們還是沒有放松對他的迫害,又將其送回了吉林監獄。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4/108381.html


合資企業總經理是怎樣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送進監獄的

長春市大法弟子楊光,男,56歲,長春籍。山東某中外合資企業總經理。2000年11月在白山市被綁架。隨後,被綁架回長春,受到長春市公安局一處(以下簡稱市局一處)的殘酷迫害,被市局一處編造假證據送上法庭,之後被判刑15年,被關押在吉林二監(吉林監獄),飽受迫害,2004年底送吉林省公安醫院迫害,現關押在吉林二監,全身肌肉萎縮,骨瘦如柴,全身麻木,無法行走,拄拐,已殘疾。

楊光在白山市被綁架後,隨後被綁架回長春。市局一處警察見到楊光後沒有任何對話,就開始了對楊光的酷刑折磨。之後問楊光除了在長春和白山開法會,還幹了些什麼?楊光對這種無理抓捕和酷刑虐待的做法表示拒絕回答。隨後市局一處警察又對楊光開始酷刑折磨。楊光說你們都知道了還問我什麼。警察就說,開法會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說說你與美國和北京的事。楊光說沒有事。警察就說:你楊光是公安部通緝的,是大案要案,就一個開法會就結案了,可能嗎?交代你與美國和北京的事。楊光說:沒有,交代什麼?警察就說,那你就等著瞧。之後就開始了對楊光的不間斷的酷刑折磨。楊光的身體受到殘酷的摧殘,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後,違心的編造了所謂的與“國外和北京的事”。

楊光事後回憶說:那一場殘酷的酷刑折磨是語言難以表達的,他們不分白天黑夜,連續輪番對我施刑,我被折磨的神情煩躁,精神恍惚。我為我的良心不受譴責,承受一波又一波的酷刑折磨,我沒有參與任何政治陰謀,沒有受美國遙控,也沒有被北京指使。可是最後我沒有耐心和能力去承受痛苦了,違心的編造了所謂的“事實”,我的良心受到了強烈的譴責,我的言行成為中共造謠欺騙中國人和全世界善良的人們的佐證,我非常痛心,聲明在酷刑壓力下所說所做全部作廢,我希望通過各種渠道向法輪大法創始人李先生道歉,向全體法輪大法弟子道歉,向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道歉,願大家都去了解大法真相,不被中共欺騙。

市局一處的警察隨即按照楊光提供的“事實”進行調查,無一得到證實。回來後問楊光:你所提供的為什麼得不到證實?楊光說:你問我為什麼,我能說什麼?這之後,據楊光回憶說:他們最後又極為狠毒的毆打了我一次,我就被判刑送監獄。

在明知是酷刑壓力下編造的“事實”的情況下,他們繼續以此為由,乘飛機往返旅遊城市“調查證據”,而全部費用由楊光在山東的中外合資企業報銷。

市局一處的警察最後是這樣“結案”的:認為楊光所說的“事實”“程度”不夠,否定了楊光所說的“事實”,為邀功請賞,重新編造了楊光受美國遙控,受北京指使的“事實”。並作為大案要案,將編造的“犯罪事實”呈報公安部,為迫害法輪功表示工作有成績又進行誇大,上報羅幹,因此市局一處受到羅幹批示和公安部頒發“集體一等功”嘉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23/1258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