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張榮慶
受害人:
張桂雲
大慶創業莊采油九廠農工商家屬張桂雲,女,四十八歲。2001年五月初,在自己健身修心的同時,為了世人也能夠受益、說明真象、清除民眾頭腦中被中共新聞媒體對法輪功的造謠與假象的毒害,利用本來就不寬裕而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一點資金,向世人講述法輪大法遭迫害的真象,因此被非法抄家、追捕,使她有家不能歸,被迫流離失所,吃盡苦頭。
2004年12月9日晚,張桂雲回家看望女兒和丈夫,被警方發現,來了多名警察堵住她家前門和後道,猛砸房門,砸不開,便破窗而入,將張桂雲及前來看望她的趙洪英和李珍嬌一起綁架,同時抄家,搶走手機和女兒學習用的電腦。這次綁架是大慶市刑警大隊和紅崗區刑警大隊聯合所為,謊說她是什麼頭,進行酷刑折磨,逼供兩晝夜,將她銬在鐵椅子上,買來七八盒煙點著放在她的鼻子下面熏她。紅崗區刑警大隊張榮慶大打出手,猛踢她的腰腹部,害得她渾身青紫,疼痛難忍,行動艱難,現已四個多月了仍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