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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江縣漆小平、王小梅起訴不法之徒

惡人姓名: 許志誠, 何顯田(音), 遊中林, 黎兵(音), 黃英, 吳燕, 黃全鐙, 李曉惠, 許冬梅, 鄧小剛, 謝九周, 修xx
受害人: 漆小平, 王小梅

原告:

王小梅,女,漢族,現年48歲,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大東街幼兒園任出納兼總務。
漆小平,女,漢族,現年46,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大東街幼兒園高級教師,2000年獲德陽市骨幹教稱號。現已被迫害得無家可歸。(以下簡稱“我”)

被告:

四川省德陽市610;四川省德陽市勞教委;四川省中江縣610;四川省德陽市中江縣國安科;中江縣南門外看守所;城關、玄武、凱江派出所;中江縣教育局;中江縣大東街幼兒園等參與非法迫害原告的人員。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德陽市勞教委及相關的機構解除原告勞教一年的錯誤決定和一切非法行為:要求法辦所有參與迫害原告的不法之徒。
2、要求恢復法輪功及創始人的名譽,正常出版發行“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法輪大法書籍,給予廣大民眾合法公正的修煉環境,無條件釋放全部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
3、要求被告中江縣教育局,大東街幼兒園恢復原告的一切合法權益,並彌補原告的經濟損失。

起訴的事實和理由:

* 修煉大法 凈化身心

我以前體弱多病,經常浮腫,還患有嚴重的坐骨神經痛,打封閉針也不管用。為了祛病健身也練過其它氣功,但均不見效。1997年7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功。《轉法輪》中“真、善、忍”的法理和師父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時時事事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的法理把我深深吸引。幾個月內所有疾病不治而愈。王小梅以前患有腦血管堵塞引發的偏頭痛,連坐車、睡覺頭上都要纏毛巾。她是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煉功3個月後此病不翼而飛。修煉法輪功至今我們沒有生過任何病,單位裏也只有我們兩個人整年累月沒報過一分錢醫藥費。

我們不但體會到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我們的心靈也在“真、善、忍”法理中逐漸凈化,道德水準和思想境界也得到回升。我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和人活著的目的──那就是同化“真、善、忍”,由時時事事為別人著想、先他後我,最終達至純純正正的無私無我的境界。我心態開始變得祥和,工作上發自內心的盡職盡責,無微不至地關愛班上的每個幼兒,體諒家長和同事;在家庭中盡最大努力去孝敬婆婆、體貼關心丈夫和孩子,不再計較個人得失與回報,而是按師父的要求在任何環境下都要做一個好人。王小梅任出納兼總務,煉功後做到不貪不占、不坑國家、單位和他人,我們拒收所有家長敬送的禮品、禮金,有公務勞動和扶貧捐款,我們總是盡自己所能吃苦在前、多多付出。我們踏實的工作和真誠善良的為人,贏得了廣大家長、同事、親友和社會的一致好評;我於2000年獲德陽市骨幹教稱號。

* 做好人 無辜被迫害

法輪大法“真、善、忍”博大精深的法理和他的神奇功效,以及教人重德向善,讓人做好人的道理迅速在全國傳開。沒有任何報刊、電臺、電視的有償報導,人傳人,心傳心,在短短7年時間裏,修煉人數達到了一億人。1999年7月以前,無論城市、鄉村、公園綠地、街頭巷尾,人們都能看到法輪功的煉功場面,許多報紙、電視臺也對法輪功作過客觀報導。修煉人數的迅速增加,引起了中國大陸官方的註意。1998年下半年,原全國人大委員長喬石派出工作組深入到全國法輪功學員中進行了數月的官方調查,得出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並於年底向中央政治局提交了調查報告。

但是江澤民出於個人的妒忌心,不顧全國人大關於“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調查報告所列舉的事實,一定硬要將法輪功除掉。他親自寫信給政治局委員誣蔑法輪功,並在全國處級以上幹部中傳達。而且明令共產黨員、機關幹部不準修煉法輪功。江澤民的一聲令下,全國打壓法輪功狂風驟起、鋪天蓋地。江澤民的血腥鎮壓,使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法輪功的書籍、錄像、錄音資料被非法搜走、焚燒、砸毀,我們尊敬的師尊被誣蔑和非法通緝。這到底是為什麼?師父教人重德向善、做好人,使人道德回升,無條件的幫人祛病健身有什麼錯?法輪功講“真、善、忍” 有什麼錯?

2001年7月10日9點過,緊跟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中江縣國安科許志誠、何顯田(音)來到中江縣大東街幼兒園(以下簡稱東幼),要求幼兒園領導把我從正在組織幼兒活動(暑假班)的崗位上叫到辦公樓,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搜查了我的辦公桌,一無所得後又叫我跟他們到城關派出所。所長黎兵(音)到場,何顯田記錄。許志誠問我:(正被他們關押的)大法弟子鄧××家裏的電話上為什麼有我的傳呼號?我解釋說:我們修煉法輪功的人是按照師父教導的“真善忍”法理做好人,朋友之間發傳呼、打電話沒有違法……,許志誠、黎兵中斷我的解釋說“還在說法輪功的好處,看來也是個死硬分子”,然後大搞株連,叫來了我的家人和親屬及縣教育局、東幼領導。黎兵宣布:“堅持煉法輪功,你兒子今年上大學要過我這一關就不得行。”教育局吳燕副局長和李曉惠園長說:“堅持煉法輪功,不但你的工作受影響,你丈夫梁老師的工作和全縣教師,包括退休教師的工資、地方補貼都要受影響,還牽扯到你孩子和親朋好友的問題。”

緊接著,教育局和東幼成立了所謂的“幫教組”,對我和王小梅進行反法輪功的洗腦和限制人身自由的非法迫害,教育局停了我丈夫的正常工作,安排他成天督促我寫背棄法輪功的思想認識。

8月底,李曉惠園長在開校教職工大會上宣布:堅持煉法輪功的漆小平、王小梅新學期的工作暫不安排。在恐嚇和高壓的精神折磨中為了丈夫、孩子不繼續被株連,8月底我被迫與丈夫離婚,獨自離家。

9月23日上午9點,李園長、吳副局長、教育局“幫教組”黃全鐙連同國安科許志誠、遊中林和城關派出所黃英等,當著送幼兒入園的眾家長的面,把我和王小梅從幼兒園綁架到“德陽市轉化班”,李園長說:“你們先在這裏學習一個月,這裏每人每月夥食費450元,從你們的工資中扣除。”實際長達3個多月。

所謂“德陽市轉化班”,其實是德陽市收容所改掛的“德陽市崇尚科學法制學校”的另一塊牌招。在“轉化班”裏,王小梅和我與其他十幾名大法弟子成天被關在昏暗潮濕的禁閉室,被限制了一切人身自由,被強迫聽誣陷、詆毀法輪功及創始人的課,及威脅大法弟子的非法文件。“轉化班”使盡各種招術都達不到轉化大法弟子的目的,他們就誘騙家屬給他們簽“保證”,並將編造的虛假文章和偷拍的大法弟子的照片登上《德陽日報》,欺上瞞下撈取名利。

為了抵制無限期的非法關押迫害,抗議“轉化班”造假欺騙毒害世人的行為,我們大法弟子集體絕食抗議兩輪。12月25日(“轉化班”徹底解體的最後一天)李園長和許冬梅主任才與凱江、玄武派出所的人來接我們,回到縣城還強迫我們到各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限制人身自由的手續。車到縣城已近中午12點,王小梅被強行帶到凱江派出所拍照、填寫保證,她沒有配合;李園長不顧我已連續絕食絕水7天瘦弱的身體,仍叫許冬梅等將我直接送到玄武派出所交給兩個值班人員,要求他們看管我到下午3點辦完手續(即:拍照、填寫保證每天上下班或出門必須到所裏簽字打招呼)後,才能回家。對這一無理要求我給予了拒絕。

2002年1月8日上午國安科許志誠、遊中林未出示任何證件即把我和王小梅分別綁架到玄武、凱江派出所,針對一張不幹膠標語非法審訊我們。在玄武派出所(鄧小剛記錄)許志誠問我“這是誰寫的?”我告訴他們“敢寫這些真話的人是偉大的”,同時聲明2001年7月12日在公安局何顯田寫有“與法輪功徹底決裂”的記錄上逼我簽的字作廢。中午,許志誠和鄧小剛下班,卻不讓我回家,他們叫三個男獄警強行用手銬將我銬在門衛室的鐵窗上,直到下午5點過才解開;把我和王小梅強行送進縣城南門外看守所。獄警謝九周(女)要求登記,只因我們申明“我們沒做錯任何事,我們沒有罪,不該關在這裏”,謝就叫來一名姓修的男管教用狼牙棒打我們的背部,逼我們用頭頂墻,我們沒服從,就將我們各用兩副手銬銬在內壩中的雙杠上呈“大”字形,之後被非法關進一號監室,每天被強制做超負荷的奴工。因我們不願配合謝九周寫什麼教育紀錄,謝就罰我們4個大法弟子做一般犯人3倍以上的奴工活,我們從起床到深夜不停地做仍然無法完成,謝乘機毒打我們,腰部下被打腫,呈血紫色,半個月不能仰臥、坐凳,仍被強迫做奴工每天12小時以上。看守所非法關押、虐待、毒打我們一個月之久。

2月8日下午,國安科遊中林責令看守所辦公室的人要求我和王小梅在“資中楠木寺”勞教一年的判決書上簽字,被拒絕。第二天由謝九周強制送楠木寺勞教,途中我們正念走脫。為了不再縱容這種公然違反憲法的迫害;為了不讓家人再被株連;也為了不再給這些參與迫害者繼續幹這種傷天害理、害人害己之事的機會,我們被迫離家漂泊至今,無法照顧我們的老人,無法管教我們的子女……

起訴的法律依據:

……。

此致

德陽市人民檢察院 、法院

原告:漆小平、王小梅
2005年3月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