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李斌,
江洋
受害人:
羅春榮
吉林省遼源市東吉警署汪洋、李斌等人迫害大法弟子羅春榮。使用的手段卑鄙殘酷,九天八宿不讓大法弟子吃飯、睡覺、上廁所。第一天,他們打羅春榮到後半夜兩點多鐘,讓她戴手銬、腳鐐、赤腳站在水泥地上,每天往她身上澆帶冰的水,揪她的頭發往墻上撞,往鼻子裏灌醋精,嗆得她順鼻子淌黃水,手還被平抻銬著不能擦。把頭往水桶裏按,用方便兜把羅春榮的頭捂得一點氣都不透,用蚊香點燃往腿上、胳膊上燒,用皮鞋狠狠的砸其後背,踩腳趾等等。還揚言打死算自殺,是上邊的意思。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羅春榮被非法判勞教三年,現已被送長春女子勞教所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