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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東縣步雲橋鎮法輪功學員李朝國的申訴書

惡人姓名: 肖旭東
受害人: 李朝國

我叫李得踉,又名李朝國,男,現年43歲,農民,家住湖南省祁東縣步雲橋鎮油絲塘村,我自2000年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很大,以前患有的頭痛、胃痛、腰痛病以及其它疑難雜癥都不翼而飛了。我慶幸自己得到了這麼好的功法,下決心要堅定的修下去,嚴格按照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99 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集團不斷的對法輪功及其學員進行無端打壓和殘酷迫害,極大的踐踏了道德和法律,混淆了是非,欺騙、蒙蔽、毒害了善良的民眾。我是大法受益者,知道法輪大法是萬古難遇的高德大法,知道信仰“真、善、忍”絕對沒有錯。為了告訴人們真象,2002年11月初,我寫了一些“法輪大法好”、 “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標語準備張貼出去,不料被磚塘鎮派出所肖旭東等惡人發現, 2002年11月5日晚磚塘鎮派出所肖旭東等惡人非法闖進我家,搶走了“標語”,同時還掠走了我的礦燈、手電、鑰匙、身份證等財物,並非法將我抓到磚塘鎮派出所進行嚴刑拷打,第二天又把我送到了祁東縣拘留所,第四天轉送到祁東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了15個月。

在監獄裏我受盡了毒打,牢霸還說: “大打三六九、小打天天有。”惡警們強迫我勞動,不給休息、不讓睡覺,我受盡了各種折磨。他們在非法關押我達15個月之久,在敲詐勒索了我保釋金2000 元,生活費2000元和其它費用1000多元,強迫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並威脅“不準集體煉功”“不準進京上訪”“不準發傳單標語”之後,於2004 年2月才放我出去。出來後不久的2004年3月,步雲橋鎮派出所所長鄒愛民、步雲橋鎮610主任曾祥盛及步雲橋派出所一夥惡人又無故到處搜捕我,我被迫流離失所好幾個月,耽誤了家裏的春耕生產,造成了嚴重的經濟損失。2004年12月,不法人員曾祥盛等六人闖入我家,掠走了我的煉功磁帶,給我的精神上造成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