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田和平,
李國強
受害人:
李惠欣
大法弟子李惠欣,石家莊鐵路客運段職工,為了抵制洗腦迫害,於2002年1月被迫流離失所。2003年5月8日,李惠欣騎車走在路上,被鐵路公安分處二科的田和平等人強行綁架到單位,然後對李惠欣非法搜身,同時非法抄家。當晚,來了一幫政保大隊的人,用黑色塑料袋套住李惠欣的頭,架住兩個胳膊把李惠欣綁架到了另一個地方。李惠欣問要把自己帶到哪裏?他們恐嚇說要活埋李惠欣,並把她扔在地上。大約10分鐘後,殘酷迫害開始了。他們將李惠欣雙臂反背著吊銬在一個一米見方、二米高的鐵籠子裏,使她只能腳尖沾地。李惠欣全身不停的抽搐,不由自主的渾身搖晃,痛苦萬分。他們毫無人性的在一旁惡意取笑。李惠欣被整整吊銬了一夜,長達十幾個小時,直到第二天吃過早飯後,他們見得不到他們要的“口供”,才把她放下來。這時李惠欣的雙臂已經致殘,絲毫不能動,生活不能自理。至今仍不能正常工作。
5月9日下午,幾個惡警在一起邪惡的議論說:上午她的胳膊是黑紫色的,現在不黑了,她怎麼還沒知覺?他們想了個惡毒的邪招,長安分局政保大隊惡警李國強用正在吸的煙燙李惠欣右手的四個指甲。開始燙時沒有知覺,當燙到肌肉深層時,致使李惠欣的手指象過電一樣疼痛。
5月11日下午,惡警李國強強迫李惠欣背靠鐵籠子,腳後跟緊貼鐵籠子筆直的站著,雙手分別銬在鐵籠子上。他們怕虛弱的李惠欣站不住,又用三道繩子把她捆在鐵籠子上,開始電擊。惡警用小鐵環套在李惠欣的雙手及雙腳的大拇指上過電(如下圖所示)。惡警一直逼問她流離失所期間在幹什麼?這次惡警仍然沒有得逞。他們看到用什麼手段迫害都不頂用,後來就把她送到鐵路公安分處。
從5月8日被非法綁架到5月13日期間,他們為掩蓋身份,一直用黑色塑料袋蒙著李惠欣的頭或眼睛。李惠欣也一直絕食絕水抗議他們對她的綁架、拘禁和迫害。
5月15日,鐵路公安分處一科及客運段保衛科惡警,不顧李惠欣的兩只胳膊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強行把她送到邪惡的河北省會洗腦中心,繼續對她進行非法迫害長達四個半月,使其身心受到極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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