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賀崢嶸,
李偉,
劉勇民,
管中平,
匡世意
受害人:
劉檢保,
彭富斌,
劉英
我叫劉檢保,男,現年46歲,湖南省祁東縣白地市鎮雙鳳村村民。
1999年7月20日,江××一意孤行開始了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我們當地的官員跟著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白地市鎮黨委書記劉勇民、政法委書記管中平,以及派出所所長匡世意等帶領十多個人,常在白天甚至黑夜闖進我家。在沒出示任何的相關證件的情況下,到處搜查,無故抓人、打人,對我和我的妻兒行兇作惡,將我們用手銬銬上,亂搶亂拿東西。抄走我大法書籍6本,大小錄音機4個,大法錄音帶,錄像帶18套,並掠走我的爆破證一個(我是采石場爆破工),雷管一盒,炸藥6包,火線60米,身份證也全被抄走。他們隔三五天就要來我家騷擾一次,搞得我全家大小人心惶惶,雞犬不寧。我還被所謂的執法人員非法關押毒打,受到殘酷迫害。我的妻子彭富斌也是大法學員,也曾被他們抓捕關押了三次,並被判勞教一年。
2000年元月18日,正好是舊歷過小年,下午5時左右,白地市鎮派出所所長匡世意帶領幾個警察又闖進我家,翻箱倒櫃,四處搜查。發現床席下有大法真象資料,他們不由分說,就把我銬上手銬,抓到派出所,由六個人輪流打我。匡世意親自帶頭打,他們用手槍槍把打,用竹條、木棒打,他們手裏有什麼就用什麼打,還雙腳跳起用勁打。從下午5點多一直打到晚上10點鐘,我被他們打得遍體鱗傷,幾乎昏死過去,雙手雙腳又青又腫。
後來,我被送進祁東縣拘留所。3月18日,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警察李偉等5人,將我銬押到過水坪派出所刑訊逼供,因過水坪地處偏僻,便於他們私設刑堂,秘密拷打。在那裏,他們對我施以三天三夜的嚴刑拷問與虐待,為抗議迫害,我進行了絕食,兩天兩夜滴水未進。他們不但不顧我的死活,反而采用更為殘酷的刑罰“背寶劍”(將我的雙手一上一下反銬於背後)來折磨我,並對我進行拳打腳踢。他們圍著我用木棒打,把我打得全身青一塊紫一塊的。我既不能反抗也不能躲閃,就這樣被吊了三天、逼供拷打了三天。晚上還不許我睡,把我雙手吊銬在凳子上,雙腳跪地,稍一動彈他們就打。他們逼問我資料究竟是從哪裏來的,我還是說撿來的。他們見問不出什麼來,用新買來的粽繩狠勁抽打我,我身上被抽的傷痕累累。他們又不斷的用拳頭打我的臉和脖子,打得我喉嚨都腫了,連續十多天連水都咽不下。我的雙腳被打得腫如小桶,左腳小腿骨被棍子打裂一寸長,皮開肉綻,血不住地流出來。留下的傷疤至今仍清晰可見。更加慘無人道的人是,他們竟將一根根針深深刺進我的十個手指,我雙手鮮血淋漓,鉆心的痛,昏死過去。
3月20日下午6點,我已被折磨的奄奄一息,他們才叫人開來一輛車子,把我擡進車裏,送回祁東縣拘留所,仍關在監獄裏。我身上的傷沒受到任何治療,我日夜躺在床上,傷口流出的血把被子都染紅了,拘留所被關押的50多名大法學員見我被打成這樣,一致絕食抗議,我也絕食一個月,警察還多次用食鹽、辣椒水對我強行灌食。
2000年6月18日我被釋放回家。9月8日,白地市鎮公安幹警又因我散發資料將我和我的妻子彭富斌、女兒劉英抓進祁東縣拘留所,在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受審時,政保股長賀崢嶸指使警察再次對我殘暴毒打,還用手槍對準我的頭扣動扳機說要打死我,抓住我的頭往墻上撞,打完之後把我銬起來吊在窗子鋼筋上,晚上也這樣吊著。這次我在拘留所非法關了兩年,到2003年8月21日才被釋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