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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法弟子廖元華在範家臺監獄所受酷刑

惡人姓名: 肖天波, 史和平
受害人: 廖元華

原湖北省武穴市農業局紀檢書記廖元華,47歲,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做一個堅持真理廉潔自律的人民好幹部。廖元華不畏強暴,慈悲為懷,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真實情況,被開除黨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裏一年後,於2001年6月1日被劫持到湖北沙洋範家臺監獄。

在那裏,他遭受了近三十種毒辣殘忍的酷刑折磨:火磚炮烙、架飛機、拖把棍戳、鐵衣架打頭、用毛巾蘸屎封嘴、四肢吊銬推“蕩秋千”、鞋底打面部抽耳朵、辣椒糊塗眼睛、將頭撞墻、從鼻子、嘴灌醫用酒精、關禁閉、用針狀棕條猛砸燒傷的腳掌,不許上廁所、不讓睡覺、註射不明藥物、野蠻灌食、整天站立,將藥瓶塞進肛門踩出來、用蚊香貼近熏烤面部等。

另外,廖元華在醫院裏絕食抗議階段,大部分時間都是沒穿衣服,因為被燒傷面廣,深三度。

廖元華在範家臺監獄所受酷刑

在範家臺入監大隊,大隊長史和平安排六個包夾犯人,日以繼夜對廖元華進行輪番折磨:身體保持立正姿勢站立,夜晚不許睡覺,動了就拳打腳踢。為了強迫廖元華與罪犯一道走隊列,將廖元華反銬著架飛機。

一次,李姓當班惡警指使包夾犯人鄒雄在儲藏室對廖元華行兇近三個小時。用拖把棍戳、用鐵衣架往廖元華頭上抽打,邊打邊問:“你還說法輪功好嗎?”廖元華回答:“法輪功就是好。”他不停的回答,兇手就不停的抽打。

2001 年8月3日,惡警史和平手上提著手銬,帶著重新組織的五個包夾犯人(王海鋒、陳月明、付祥、杜生科、黃鶴明),對廖元華講:“你今天轉入勞動改造階段,他們五個人是專門監督你的,現在就跟我走!”廖元華被帶到八隊(磚瓦廠)勞動現場,強迫廖元華一塊塊撿磚下來碼好,磚非常燙,根本不能沾手,任何人做這種事手上必須帶皮墊子,否則手必然要燙傷,他們不給廖元華皮墊子是根本不行的。這時廖元華剛好要上廁所,史和平不但不允許廖元華解大便,竟不由分說的將手銬甩過來,叫犯人把廖元華反銬起來推進了窯洞。

在高溫的窯洞裏,人穿著鞋都燙腳,兇手竟脫去廖元華的膠鞋,要求他光著腳站著。廖元華兩只腳被燙得一上一下直跳,兇手竟踩著他的雙腳不讓他動彈,五個犯人,每兩人一班輪流這樣折磨廖元華。

廖元華雙腳被燙得站不穩了,兇手用燒紅的磚往廖元華的臀部墊,直到廖元華昏死在窯洞裏。

廖元華在窯洞昏死後,被送往監獄醫院繼續進行非人折磨。醫生說,他身體多處部位三度燒傷。圖示為:把廖元華雙手雙腳銬在床上,整天強迫他看誹謗法輪功的音像片子。

在醫院裏,兇手野蠻的踩住廖元華的腳鐐,用竹簽使勁的在廖元華燙傷的腳面上刮。

夜晚,不法人員把燙傷不能行走的廖元華擡到走廊,坐著不讓睡覺,燒傷的臀部吊在後面,戴著腳鐐的雙腳懸空,燙傷的腳掌流著膿血,第二天腳都吊腫了。

2001年11月不法人員又將廖元華送回入監大隊,繼續施行罰站,不準睡覺,限制上廁所等辦法折磨。惡警肖天波指著廖元華對犯人潘光富說:“沒有我的交代,不準他上廁所。”廖元華反問肖天波:“你一天允許我上幾次廁所?”肖天波說:“我什麼時候來就什麼時候安排。”

一次廖元華要求上廁所,他們不同意,廖元華大聲質問他們:“法輪功修煉者有什麼罪,你們為什麼要迫害我們?”這時五、六個包夾犯人圍上來將廖元華按倒在地,一陣瘋狂的拳打腳踢,犯人潘光付拿起小板凳往廖元華背上砸,凳子都被砸破了。

兇手知道修煉法輪功的人不喝酒,於是他們竟將擦傷口的醫用酒精往廖元華的口中灌,廖元華嘴不張開,他們就從鼻孔往下灌。

熱天,將小板凳綁在廖元華頸上,然後點上蚊香,烤廖元華面部。冷天,不讓廖元華睡覺,一打瞌睡就往他身上澆冷水。

蚊煙熏臉

兇手將廖元華雙手、雙腳都用銬子兩頭掛起來,“推蕩秋千”。四肢都銬得鮮血直流。

2003年10月28日,廖元華因絕食抗議非人折磨,被轉往沙洋監獄管理局總醫院。他們將廖元華腳手銬在床的兩頭,強行插胃管,不答應進食就不拔出管子,也不松開鐐銬。圖示為:插進的第一根管子被廖元華咬住,獄醫用鐵鉗子撬他的嘴,插第二根管子。

由於胃管長期不拔出來(每天象征性灌一點流汁),導致喉嚨疼痛不止,睡不著覺,咽不下口水。

2002年3月底,惡警肖天波以不“認罪伏法”為由,將廖元華關進禁閉室,指使包夾犯人鄒雄、潘光富對其進行肉體折磨。他們的手段是:日夜罰站,不準睡覺,少給或不給飯吃,用辣椒糊塗眼睛,拳打腳踢。

用鞋子打臉 將頭撞墻

“重管隊”姓祖的惡警對包夾犯人講:“他(廖元華)不轉化就效(黑話: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