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姓名:
劉長河,
王金,
李長興,
張璽,
韓敏,
周子秋
受害人:
木頭凳鎮安子溝村一位大法弟子
我今年56歲,住在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木頭凳鎮安子溝村,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為了向國家反映法輪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真實情況,我連續去北京上訪。1999年11月,我第二次去北京上訪,在半路上被青龍縣公安局截回來,被非法送進青龍縣看守所,遭惡警毒打、強迫蹲馬步。
看守所所長王金強行逼我多次趴冰。那時氣溫在零下二十多度,我從早上八點趴冰,直到把手凍黑了,才讓起來。趴冰時,王金還用皮鞋踩我手,並慫恿犯人用皮條打我。在被關押的9天裏,我遭受了無數的折磨,身上帶的120元錢也叫號長給搜走了。我兒子聽說我受迫害後,找到公安局局長張璽,交了600元錢,又交看守所120元夥食費,才把我帶回家。
2000年正月初十,木頭凳鎮派出所所長韓敏帶著惡警來我家,非法把我家全翻了一遍,搶走了錄音機、大法書。因我們夫妻倆都煉法輪功,他們就把我們兩口子全綁架到木頭凳派出所,還敲詐我交200元汽車加油錢。我不交,惡警們就在第二天開車到我家拿東西,嚇得我兒子背著電視去別人家吃住,長期不敢回家。
2000年7月,大哥家女兒結婚辦喜事那天,木頭凳鎮政府周子秋、派出所所長韓敏帶著惡警來到大哥家,把我們夫妻倆又一起綁架,送到青龍縣法制教育中心洗腦。我在邪惡的洗腦班遭到公安局長及惡警劉長河等人的迫害達39天,直到我身體被迫害的不行了,他們怕擔責任,給村幹部打電話讓趕快把我接回來。村書記李井合把我接回家。
2000年8月,公安局惡警劉長河等人又來到我家,把我綁架到木頭凳派出所,惡徒誣蔑陷害其他大法弟子,想讓我作證,我沒有配合邪惡之徒。惡徒們不甘心,過了三天,縣裏又給鎮政府打電話,就這樣他們派村幹部陸海雲把我送到青龍縣公安局。公安局局長張璽、惡警劉長河、李長興等審了我一天,張璽對我連打帶罵。只因沒替他們作證,張璽就想把我關押起來。送我的村幹部替我說情,他們才放我。
2000年11月,我再次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公安非法抓後拘留1天,把我銬在暖氣上不能動。晚上,木頭凳鎮政府政法委書記周子秋去車把我帶回來送進青龍看守所,被關押的30多天,遭受惡警用各種手段殘酷迫害。所長王金讓犯人多次用皮條打,強制趴冰。幾天裏連續趴冰幾十個小時。一天,下著冰雪,他們白天讓我在冰雪裏趴一天,到晚上把我送到一個冷房裏凍,睡的涼板子,板子上也有水,不給被子蓋,到早上起床時凍得下不了床。有一天,趴冰七個小時,起來了,王金還讓犯人給我套上30斤的大鐐子,動轉都無能力,王金卻還逼迫我從大門口走到屋門口。因手和腳連在一起,大小便都不能自理。
我一個50多歲的農村婦女,沒有傷害任何人,只因依法行使公民的上訪權利,只想憑良心說一句真話,就遭受了“人民警察”的如此虐待。我絕食抗議迫害,他們強行插管子灌食,使我疼痛難忍。
一天,看守所管教說收拾東西讓我回家,出了門口惡警們和公安局局長張璽,就把我和其他大法弟子兩個、兩個的銬在一起,讓我們在勞教書上簽字,當時我想:做好人還得被勞教?就喊:“法輪大法好!”,張璽將我打倒在地。就這樣被非法判兩年勞教,送唐山開平勞教所。
在唐山開平勞教所,惡警們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更多,不讓我們學法煉功,打罵是常事。時常送到大廳裏,綁在椅子上8-9個小時。
在我絕食幾個月的時間裏,每天惡警們都把我拉去灌食,有時灌鹽水,有時灌藥。有一次,插管子灌食,幾個男惡警按著我,把我給灌昏過去很長時間。有時他們讓犯人給灌食,什麼方法、什麼量都不管,給人灌得回去連拉帶吐。
在勞教所,整天的坐小板凳,坐一天,連動都不讓動。後來又天天走隊列,不走就打,都不知被打過多少次。後又把我送到女隊強行轉化。有一天早上,隊長一上班就讓我把衣服帶好跟他走。我不去,一會兒,來了幾個男隊長把我拉出去,同修們拉著我,惡警們用電棍都給電了。他們把我拉到一間屋裏,抓住我頭發往木頭上撞,把我撞得昏了過去,他們把我擡到車上,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所(更邪惡)。一路上,把我和另一同修手腳銬在一起。
到保定高陽勞教所後,惡警逼我抱著頭半蹲著面對墻,不讓動。6天6夜不讓睡覺,灌食時,惡警把我牙都給打掉一個。在長時間的高壓迫害下,長時間不學法,因為自己有漏,被邪惡鉆了空子,走向邪悟,寫了三書,做了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的事。是師父的慈悲使我重新走入了修煉的行列。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27/78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