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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門互相推諉 被打重傷的73歲老人仍被關押

惡人姓名: 張明江, 高憲寶
受害人: 寧波

遼寧盤錦市大窪縣政府部門互相推諉責任,繼續把被打重傷的73歲老人寧波關押縣看守所。寧波的老伴劉鳳珍在警察的騷擾中於2003年9月23日含淚去世。

法輪大法學員寧波,家住遼寧省盤錦市大窪縣西安鄉,2004年5月19日再次遭派出所所長張明江、指導員高憲寶從家中綁架,在劫持到縣看守所20多公裏途中遭惡警暴打。至2004年6月9日,老人右耳已聽不到聲音,右胳膊不能活動,腰部嚴重受傷,不能獨立行走。家人找有關部門論理,各部門互相推卸責任。

6月9日上午,家人找到了大窪縣公安局,局長和副局長都不在,一個姓劉的警官(職務不詳)說:“煉法輪功犯法”。家人說老人自從煉了法輪功,處處為別人著想,各項稅費都積極的繳納,犯什麼法了?憑什麼給好人打成那樣?劉說:張明江非法打人,你們可以起訴他。你上一個明白的地方打聽打聽,回來再說。

下午家人再次去了公安局,見到了範局長,範局長聽了家人敘述的經過說:“這事我管不著,你到檢察院駐看守所辦事處去問一下。”

家人又到了看守所,看守所因聽說有範局長的話,破例又讓見了一次面,老人已經被迫害得無力走路,是由人架出來的。老人說:自從被張明江暴打以後,有時出現頭暈、神志不清,6月7日出現了昏迷、失去知覺達一個多小時,當時並沒有及時告訴看守所。

看守所所長對家人說:你去找檢察院。家人於是又到了檢察院,見到了檢察院的負責人項立東,項聽完情況後,說:你說(老)人被打傷了,有證實人嗎?家人說:你可以問看守所。項當即打電話問看守所,看守所回答說:寧波老人有病正在吃藥。

家人說老人沒病,是被張明江打成了重傷,咱們現在可以當面去驗傷。項說:“墻裏(看守所裏)的事我管不著,你去找人大,人大是最高人民法律代表。”

家人去了人大,見到了人大主任梁保文,梁說:你去找龐學原(音)(原法院院長)。

家人就去找到了龐學原,跟龐說明此事,要求盡快驗傷。龐說:“一時半會兒不能驗”。家人要求和張明江對簿公堂。龐說:你去問問(張明江)到底是誰讓抓的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家人就去西安鄉派出所找所長張明江,可是張明江連續三天也沒露面。

據悉,看守所又接到指示,不允許家人探視寧波老人,以隔絕迫害消息。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寧波的還有六中隊的惡警賀金雙。

由上述情況可以看出:各級政府部門有意袒護惡警張明江、高憲寶,他們互相推諉,誰也不願為寧波老人受迫害一事主持公道。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7/8/78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