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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城市大法弟子兩次被抓進監獄受迫害的遭遇

惡人姓名: 張士躍, 朱清文, 程亞臣
受害人: 雙城市大法弟子

我於94年8月20日開始修煉法輪功, 1999年7月20日起大法遭到了江澤民鋪天蓋地的迫害。2000年4月5日我去一位老同修家,剛去半小時,以公安局張士躍為首的六、七名警察就砸門而入,把在屋的十幾名同修全抓到了第二看守所,理由是聚集。這樣,我被非法關押了二十三天。

2000年12月12日,我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當時在廣場上被天安門公安局惡警連踢帶打抓住,晚7時把我送到房山公安局,輪番審訊到10點。由於我不說地址,便來了一名白臉、中等個的惡警,大約三十五、六歲,叫程亞臣。他拿一個硬塑料管子打我的雙手,直到把塑料管打成了三截,然後他就將我的雙手背過去銬在椅子上,用折了的塑料管打我的臉,用竹子抽打我的腿和後背,見我還是不說他就不讓我上廁所,共銬了十七個小時,我實在憋得不行,13號中午才給我打開了手扣子,雙城治國派出所辛超派人把我領回,後來押到了雙城第二看守所,春節都沒讓回家,一直押了一百九十七天,直到6月26日才放我回家。

這個春節全市城鄉的大法弟子幾乎全被抓起來了,因為這是在執行雙城原市委書記朱清文向省委書記徐有芳的許諾:“春節雙城進京的大法學員為零”。朱清文的一句話就使雙城上千大法學員的家過年都不能團聚……

我遭到的無理迫害是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我們按“真善忍”做更好的人,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更沒有犯罪!拘押是不合理的、非法的!公安局以張國富為首的惡警是知法犯法!

我在獄中受到非人待遇:經常吃發了黴的玉米窩頭;一碗菜湯裏面只是幾塊凍白菜,或是幾片白菜葉。特別是春節時,菜是大肥肉塊加綠豆芽湯或是大肥肉塊加芹菜湯,主食是酸饅頭。可就這種夥食每天卻收20元,15天共收300元夥食費,其它每天按8元計算。本來關押我們就是非法的,不合理的,放人時還必須得交費。這樣,公安局逼著我丈夫交了一千八百多元,交完還不給開收據!我兩次冤獄,他們共收了我不應交的錢二千多元。在獄中幾乎就是在床板上睡覺,再加上寒冷,使我的左腿造成疼痛,至今三年多一直不見好。

不僅如此,因為我堅修大法,我的兒女均遭到不公正的待遇:兒子大專文化、幹部,什麼條件都具備,只因媽煉大法就不準提副科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6/76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