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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趙秋梅被殘酷迫害的經過

惡人姓名: 蘇桂英, 李文娜, 王立梅, 溫影, 閆立峰, 肖愛秋, 蔡金, 張立紅, 陳麗
受害人: 趙秋梅

我是1995年12月開始修煉大法的。修煉後,我在大法中不斷的凈化自己的心靈,身心都發生了改變。1999年7月,以江××為首的邪惡之徒開始陸續的在北京,天津,遼寧,山東,湖北、湖南等各省、市抓捕法輪功輔導站站長,和他們認為的大法學員中的“骨幹”。大法學員陸續進京上訪,要求無條件釋放被關押的大法學員,不斷的上訪,不斷的被抓,被打,被拘留,被勞教,被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死。

上訪是國家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為了向國家反映真實情況,為了不讓大法學員再繼續被非法關押和迫害,我於1999年9月初和10月初先後兩次進京上訪。兩次都是還沒到信訪辦,在所住地就被當地派出所民警綁架,被吉林住北京辦事處工作人員送回當地辦的學習班拘留了15天。當時的文件表明,要兩次拘留才可以辦理勞動教養手續,吉林市610為了不讓大法學員繼續進京,就采取了辦學習班和拘留循環式手段,只要夠兩次就可以送去勞動教養。在第二次被拘留時,大法學員集體絕食,要求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關押的大法學員。

2000年11月21日晚6點左右,我們一家人坐在一起吃晚飯,突然來一幫人說有急事找我丈夫王建國,說是市局下的令,把我公公、婆婆、丈夫全部綁架走後,拿出搜查證放在桌上要非法抄家,裏裏外外,就連地窖也搜。他們在我屋裏找到兩張硬盤、還有動畫片、歌曲、遊戲等各種光盤,共有十多個,還有丈夫的BP機等物品全部被非法抄走。我在1999年9月進京上訪時,有一個和這次一樣的摩托羅拉BP機,被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民警搶走。

2001年11月9日我坐上了開往北京的火車,於11月10日下午2點左右在天安門金水橋處打開橫幅“還法輪大法清白”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讓世人都知道法輪大法好,讓江氏集團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我正喊著,兩名便衣警察直向我撲來,他們把我強制拉上警車,並把橫幅撕成兩半,我依然緊抓著橫幅。上車後我發現車上有一位老太太,也是大法學員,正在告訴另一惡警:“你所做的一切都要自己去償還,希望你不要再做錯事,放了大法學員。”正說著,我被抓了上來,她一見到我,就對惡警說:“放了她。”我聽到後也說:“放了她……”沒等我說完,惡警就踢我的肚子,不停的打我,我就繼續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不停的喊,惡警就把我按到車座下,用腿用力壓住我的後背,不讓我起身。直到天安門派出所又出來兩名惡警,又是一頓拳打腳踢後,我站起來吐了一口血,包在衛生紙裏,我正告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傑作’。”其中有個惡警說:“你把它放好當證據。”我說:“那是自然,我一定留著。”隨手把它放好,這時我看見打我的那個惡警臉色發青,被嚇的夠嗆。

沒過幾分鐘,他們要給我照像,我不配合,又是一頓拳打腳踢,他們還用一個黑色的東西打我的腿,打的麻麻的痛。照完像他們開始翻包,我的包內有兩個充電器被搶走,還有證件、手機、錢包、磁卡、《轉法輪》和經文。他們把我的磁卡拿出來邊玩邊往和我一起被綁架來的大法學員頭上扔。我正告他們不要動我的東西。

因為他們知道了我的地址,所以給駐京辦事處打了個電話,讓來人接我。隨後把我關進鐵籠子內,裏面有許多大法學員,都是來打橫幅被抓沒報姓名的,她們看我被打的夠嗆,有的去質問惡警、有的扶我坐下。我坐下想了會兒說:“我應該把書要回來。”旁邊有一位男同修說:“你一定能要回來的。”我站在鐵籠子門口,對打我的惡警大聲說了三遍:“你必須把書還給我。”“書是我的命,否則我就死在這裏。”那個惡警聽後把書拿過來只給了我一本《轉法輪》;我要別一本(經文),他說:“等你走時,一定再給你另一本,先給你一本看。”我拿著書和大家一起學起法來。

大約6點左右駐京辦事處的人來接我,姓石,還有好幾個,我拿著書出了鐵籠子,心想:出了門我一定要走出那個大門。到了門口,打我的那個惡警把我的包還給我說:“她不老實,得給她戴手銬”。我一聽就說:“我又沒犯罪,也沒犯法,憑什麼給我戴手銬子,我不戴。”說完我轉身剛要走,這些惡警一擁而上,抓手的抓手,抓腳的抓腳,要給我戴手銬,我邊掙紮邊喊:“師父加持弟子……”我喊完剛閉嘴,就感到嘴裏好象有什麼東西,是惡警們把電棍放到我嘴裏不讓我喊,怕他們的惡行曝光,想用此來堵我的嘴,我用力咬住,另一個惡警用力一腳踢到我的陰部,只因踢得太狠,把我踢得一下頭撞到墻上,暈死過去,不省人事。

後來,一位目睹了這一幕的福建同修告訴我,我昏死過去後,惡警們給我打了一針,有一個惡警看我暈死過去,又是一頓拳打腳踢,旁邊的姓石的一看害怕了,怕把我打死不好交差,馬上把他拉住說:“再打就打死了。”這樣惡警才住了手,他們給我戴上手銬,把我擡上車拉到辦事處。

我被拉到駐京辦事處,暈死了一天一夜才醒過來。在駐京辦事處時,我對姓石的多次提到我要回家的事,他卻說:“我給吉林打了好幾個電話,他們說已經派人來了,叫我等著,我也沒有辦法。”我說:“我不用他們來接我,我自己能回家。”他把我一個人鎖在住京辦事處8樓的一個房子裏,不讓我出去,怕我跑了。我當時的身體根本就動不了,整個頭全是包,大包上有小包,包上還有包,右眼被打的象冒出來一樣,顏色是紫黑色,嘴角被打的直流血,兩個手臂被撅的動不了,左邊的大腿從臀到膝蓋整個被打成紫黑色,從頭到腳沒有好地方,遍體鱗傷,體無完膚。怎麼可能跑得了呢?

我知道他們把我放在這裏時間越長,我身上的傷就在慢慢的有所好轉,所以他們就往後拖延時間,越晚來接我說明他們就越見不得光,怕我被打的事傳出去。我在這裏住了兩天,他們才把我接回吉林。接到當地時,市公安局和船營區沙河子派出所和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等惡警一起研究怎麼辦,只因在我回來前他們曾向我家人勒索錢財,遭到拒絕。所以等我回來時他們看我傷的很重,不知怎麼辦好,在一起研究了很久,最後決定把我推給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他們騙我,說是要送我回家,結果把我拉到昌邑區虹園村玉湘園汽車旅店的二樓,嚴格看管起來。

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惡警蔡金主管此事,整個二樓都被包了下來,這一切早都已經安排好了,虹園經濟開發區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也在我坐的車上,開始我並沒有註意到他是誰,後來我看到這個人有一些不正常,不是看著我,就是和我談完話後,不斷思索好長時間,然後還是問同樣的問題,給我的感覺是這個人好象是在做記錄。我當時還不住的說他,是在往腦裏記些什麼,可是他就是不出聲,還是不斷的用大腦在作記錄,我在這家旅店裏給他們講了一夜的真象,並且不斷的提起我要回家的事情,可是蔡金就是不讓我回家,更別想見到我的家人了。

第二天一大早蔡金就跑到市局,把市局負責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和他的秘書一起叫過來了。蔡金說他是局裏來的,專門為我這事來的。這時那人問我怎麼回事,我問他說:“你沒說話呢,為什麼就開始給我記筆錄?在記的過程當中,我不斷的問他為什麼不談我在北京被打一事,他卻不敢面對此事,最後看我追的比較緊了,說:“一會兒單寫。”表現很不滿的樣子,非常生氣,因為這件事對他們來說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所以他們很不願意提這事。因為他們的目地就是要把我送到勞教所去。到最後他還想騙我不提在北京被打一事,找借口說一些別的事,當時我就說要寫這事,他就不讓寫了,說:“寫兩句就行,用不著寫那麼多。”我正告他們:“必須一字不落的把我所說的每一句話寫下來,否則你們剛才寫的一切我都不承認。”他們沒辦法只好把我所說的全部寫了下來。

最後和我說要送我到勞教所,我對他們說:“我被他們打成這樣,你們不送我回家,還要送我到勞教所,你們有沒有人性?我說什麼都不會去的,我死也不去。”說著我就要起身,蔡金一把把我按到床,抓住我的手就不放,後來我就暈死了過去。蔡金叫他們把我擡上床,過了一會兒,我醒了過來,他開車拉我到對面的飯店。蔡金拉我去吃飯時,正好我的家人到關我的地方來看我,這一切都是他們安排好了的,不讓我和家人見面,就沒有機會回家,當我回來時家人已經讓他們給騙走了。我剛進門,就看見一個人好象是昌邑區分局的,他和蔡金不知說了些什麼,就大聲說:“我聽北京的警察說給她檢查過身體,什麼事情也沒有。”他們不知又在外面說了些什麼,醫生一進門什麼也沒說,就填了張診療小票給了蔡金。蔡金拿著這張小票就往樓下跑,我身邊的人就說:“上對面的樓去做透視。”當我剛走到做透視室的門口時,就看見蔡金和一個醫生從走廊的裏邊出來,邊走邊說著什麼,把手裏拿著醫生給他的小票給了身邊的這個醫生。他接過小票看了看,走進透視室按動機器。過了一會兒,結果出來了,一切正常。蔡金拿透視的結果又快速的跑到門診找醫生簽了一個字。這時我剛走到車前,我身邊的人就說:“一切正常,按正常處理。”我說:“我要回家。”昌邑區分局的人一把抓住我,使勁往車裏一推,還說:“進去吧你。”隨後把車門一關,讓蔡金開車到第三看守所。

他們讓我下車,我說什麼也不下車,他們四個人強行把我拽下車,把我擡進第三看守所裏,我不斷的掙紮,不斷的大喊:“放了我!”沒人理,後來蔡金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扣在了看守所門口的鐵扣上。我在第三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

在這裏有一個大法學員,也是從北京送回來的,被打的不斷吐血,什麼東西也吃不下去。看守所的大夫天天看著她,過了兩天大夫看不行了,就打電話給派出所。第二天上午來人接到醫院,吉林市各大醫院都走遍了,打了一個點滴,和家人見了一面,最後還是被送了回來。回來的當天還很好,還說要和我一起走出看守所。可是第二天她又開始吐血,一連吐了好幾天。我們這裏有一個刑事犯人,家裏祖傳的中醫大夫,把脈特別的準,看守所的大夫都不如她。就在這天晚上,這位大法學員要上廁所,我扶她去的,可是當她回來時我就感覺不對,她臉色發紫,混身抽搐,脈搏微弱,手腳冰涼,我立刻找來值夜班的管教,他也沒辦法,只好找來所長,所長讓那個刑事犯人給這位大法學員把脈,最後的結果是,每個人都有三根主脈,而她只有一根了。刑事犯說:“已經沒救了。”所長一聽嚇壞了,馬上打電話找到負責人,他們把這位同修用單架擡到車上,送到二二二醫院打了一針又給送了回來,這回看她還不如剛開始了,比剛才更嚴重。我就問他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說:沒事,一會兒家人來接她就好了,現在就等著局長的批條下來,等著放人呢。我們一直等到晚上12點鐘,局長的批條才下來,她的家人把她帶回了家。

2001年12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時,我被吉林市昌邑區哈達灣派出所惡警蔡金、白某、鄉裏的一婦女主任,強行送入黑嘴子勞教所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二年。他們讓我簽名,無論他們說什麼我都沒有簽;直到到了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我還是沒有簽。他們很失望的走了,我在勞教所裏苦苦的度過了二年零二十天,這度日如年的日子,有誰能夠想到在一個外表華麗的勞教所裏,時刻都在發生著見不得人的恐怖的事情。

勞教所內陰風吹過,我感到無比寒冷,她們把我帶到了看守班,分配到一大隊,我被帶到五樓。滿屋的惡警看到我後,七嘴八舌說個不停對我大吼大叫,讓我把身上帶的書交出來,我不交。管教室內所有的惡警一擁而上,把我打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還叫外面的護廊(非法輪功學員)打我,強搶我身上的書,棉外衣被撕壞,裏面的小棉背心也被撕壞。惡警嚴麗峰說:“不把棉衣還她,把它扔了,凍死她,實在不行就讓她嘗嘗勞教所內的28種刑具的滋味。”她又叫人拿出四、五個電棍,說:“把電棍都充足了電,讓她嘗嘗滋味。”我的心更加堅定,我選擇的路絕對沒錯。

2002年3月5日,長春市大法學員在播放新聞聯播期間插播大法真象片長達三四十分鐘,在國際上都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這事發生之後,邪惡之徒們開始又一次瘋狂迫害,堅持修煉的大法學員一天24小時在寢室內被洗腦,不讓睡覺。第二天惡警蘇桂英上寢室找大法學員賈桂華,並打賈桂華幾個大嘴巴。賈桂華對蘇桂英說:“你所做的一切,你都要加倍的償還。”蘇桂英嚇的退後幾步,轉身走出寢室。

當天各小隊開會,目地是叫大家表明心態是站在法輪功一面,還是站在國家(江氏集團)一面,背叛國家要槍斃的,每個人都得說。輪到我時,我說:“我永遠不會和法輪功決裂,一修到底。”惡警蘇桂英大叫:“你站起來,出來!”我走到她面前,看著她,心裏什麼也沒有想,我明白誰也動不了我,無論用什麼方式都無法動搖我這顆堅如磐石的心。輪到了吉林市大法學員鄭微,她說:“我以前所說、所寫的一切對大法不利的一律作廢,從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學員。”會開到這,再也開不下去了,蘇桂英立刻離場,告訴護廊和幫教下午再開。

到了下午惡警蘇把鄭微的檔案拿來,當眾讓幫教讀鄭微的五書,以此威脅鄭微收回上午的話,鄭微並未收回。從那天開始,迫害力度開始加大,晚上9:00-12:00學習,不讓睡覺,不到一周,又開始有新迫害計劃,每天放惡人王志剛汙蔑大法的錄像、光盤,還強迫大家買王志剛誹謗大法的書。惡警們為了達到其邪惡目地,開始對大法學員進行突擊式洗腦。一個人在寢室,四五個幫教放誹謗大法的錄音,一天、兩天……直到寫五書為止。我當時想我不可能寫,得想辦法離開才行,大隊學委劉亞茹走到我面前對我說:“從今後你就歸我管了,看你還寫不寫五書。”我想:“寫五書,那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勞教所成立文藝隊時,把我選上了,我拿行李時,看見薛亞彬偽善的笑著對我說:“對不起你。”我很吃驚:“為什麼對不起我?”她說:“沒能在你走之前幫你轉化。”我心想:“你太邪惡了,我要走了,你都不放過我。可喜的是我有師父,誰也動不了我,也轉化不了我。這裏太邪惡,師父不讓你們繼續迫害我,一切我師父說了算。”想到這,我說:“我現在很好,我以後會更好。”

到了五大隊,2002年5月13日是師父的生日,就在這天,我和李紅巖在窗外掛了一張寫有“真、善、忍”的紙條幅,掛了一白天。敏感日期,她們在院內院外都有巡邏的,第一次他們沒看明白是哪個窗戶,等看明白時,我已經把條幅取下來了。她們發現後,把我叫到管教室問話,剛開始我沒承認,後來,怕牽扯別人,就承認了。惡警李文娜也怕這事讓人知道會影響一大片,就不了了之了。

2002年8月,惡警肖愛秋聽惡人李淑蘭(五大隊幫教)說我給學員周永平經文(那時我不認識周永平),就叫我到管教室寢室,床上放著電棍,肖愛秋背對著我說:“這段時間你給誰什麼東西沒有?”我聽後很吃驚,為什麼問這個問題,她說著抓起電棍就電,我就躲,後一想,不對,就一把抓住電棍,正視著肖愛秋,對她說:“你要不就電死我。”肖愛秋害怕了,不敢電了。

文藝隊有一個大法學員叫孫萌,2002年3月被強行送入勞教所,她剛到時就整天被惡警們用盡各種辦法洗腦,她依然堅持修煉。在迫害加劇時,惡警對她一天18個小時不停的幫教,一個人不行,兩個人。最多時,人數達到10多個人,在一個寢室內坐滿了人,一人一句,還是沒能達到邪惡目地。在這裏也有許多堅持修煉的大法學員和親人見面都是強行的,惡警們企圖利用大法學員不修煉的家人的情達到其強迫大法學員放棄修煉的邪惡目地,但都沒有得逞。

2003年2月份過年前期,陰歷27、28在五大隊各小隊都出現了“法輪大法好”的條幅,在文藝隊也出現了,她們猜是我掛的,因為我在文藝隊寢室掛過“真善忍”,還因此給我加過期,所以認定是我掛的。

新年剛過,一天,肖愛秋一大早就把我叫到辦公室以我不寫思想匯報為由,私自動用刑具,對我大打出手,兩把電棍(一大伏、一小伏)一把手銬、三個皮帶、五個管教、三個大隊長:李文娜、王立梅、溫影,二個管教:肖愛秋、張立紅。他們從上午9點一直折磨我到下午2點多,才讓我回車間,我的右眼和下額、脖子都被電傷,左臂被肖愛秋踢傷,兩手和手腕被肖愛秋電的青紫而紅腫,臉被肖愛秋打傷,右臂被王立梅踢傷,動不了,打的我遍體鱗傷。她們怕我出現生命危險,特派大隊學委護夜,派非法輪功學員,一天24小時包夾。

2003年7月我從頭到腳哪都痛,到醫院檢查,陳麗只給我開了止痛藥,出了門我就暈倒在地。她們擡我做心電圖,檢查出心臟病,強行給我打點滴。我不打,陳麗恐嚇我:“你要是不打就把你綁在床上強行註射。”我身邊的張淑紅、劉晶華按住我雙手和腿,因當時渾身抽搐,無法自制,陳麗強行給我打了點滴,還對張淑紅說:“不能讓她動,按住她。”陳麗對所有不寫保證書的大法學員都這樣。

我第一次暈倒在地是2002年6月份,暈倒近1個小時沒醒,肖愛秋一看嚇壞了,馬上打電話找大夫,李文娜小聲對大夫說:“這個是沒決裂的大法學員。”醫生一聽,氣壞了,大喊大叫,叫我起來,使勁扒我的眼睛,按我的人中,另一個拿個大針吸藥給我註射(這是我醒後大法學員在旁看到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