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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石中自述惡警三次將他折磨得昏迷不醒

惡人姓名: 謝平輝, 宋光兵
受害人: 李石中

我有幸學了法輪功以後,我老婆由於長期有病達23年之久(為了治療已耗盡家資),於1998年也開始修煉法輪功,請來一本《轉法輪》,看了4遍多以後,我覺得這本書講到了如何做好人,按照“真善忍”來衡量自己要求自己,出現矛盾向內找,最終修煉成一個處處為別人著想的超常人,達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在這六年多的時間裏,我沒有過任何不良的行為,我老婆在修煉後身體完全健康了,法輪功有益於家庭有益於社會,這不是我一個人認為的,而是任何一個修煉過的、了解過的人普遍認為的。
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鋪天蓋地的鎮壓後,我作為一個修煉法輪功的人,為了不讓老百姓受到蒙蔽,去向群眾講清真象。2001年上半年我搭我女婿的車去向群眾講述法輪功真象,該年9月9日傍晚來了三個公安人員,以我是法輪功學員為借口強制搜查,拿走了煉功音樂帶,同時把我綁架到偕樂橋刑偵隊,二話沒說一頓毒打,審了兩個多小時,不給飯吃關押了一夜。第二天把我銬在門上關在那裏,13個警察(灰湯、楓木橋、老糧倉、白田等派出所的)闖入我家無經任何法律程序又強行搜查,翻箱倒櫃一無所獲。

9月10日下午5點左右,他們把我綁架到寧鄉拘留所。9月13日他們騙我說要放我出去,只要我簽字,然而,後來被關進看守所。這些所謂的“人民的公安、人民的警察”竟先後5次對我進行折磨,其中3次造成我昏迷不醒。尤其是9月21日下午三點,謝平輝等6名惡警,一個望風,其余5個對我這個六十多歲只為說句真話做好人的老百姓大打出手,用手銬反銬[蘇秦背劍],皮鞋踩大小腿,煙頭燙,杯子砸頭,打耳光,揪耳朵,電棍電,長達4個多小時,下身兩側打得象鍋底一樣,我的右耳已完全喪失聽力。這些還不算,最卑鄙的是,他們用已寫好了的偽證騙我那不識字的舅子嫂按手印,後來又去迫害我女婿,把他關在看守所35天,勒索了3000元才放人,期間女婿被監獄裏的犯人多次侮辱毒打,警察還扣了他的摩托車,後來敲詐了1000元才退回。女婿回來後半年才恢復身體。女婿是無辜的,然而寧鄉楓木橋派出所的惡警卻用上了所有卑劣的手段。

警察先後三次非法闖入我家,每次都一無所獲,在審訊毒打時,他們弄來600張假傳單,上面寫上我的名字,強行說是我家搜出來的,他們還強制要我承認家中裝有電腦和打印機,就這樣造假從而非法判我一年勞教。他們還先後多次來我家騷擾,尤其是該鎮政法委的宋光兵來勢洶洶,致使我家受到很大的經濟損失,數目對於我家來說簡直是天文數字。

大法弟子 李石中